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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由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重庆破产法庭等协办的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六届西部破产法论坛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深化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破产法修改”,共有来自全国各地高等院校、法院系统、社会中介机构等1.3万余人在线参会。下面为您推送的是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在论坛上发表的主旨演讲。
加强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
提高破产审判和研究水平
——在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六届西部破产法论坛上的发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
(2022年12月31日)
各位专家、法官,破产法同仁:
大家上午好!
非常荣幸能参加重庆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六届西部破产法论坛,与大家交流互鉴。借此机会,也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重庆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刚刚聆听了杜主任、卫国老师和欣新老师三位大家的精彩报告,既视野宏阔,又见微知著,我收获很大,不仅增长了破产法律知识,更提升了破产法治智识。
企业破产法作为规范市场主体的基础性法律,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近年来,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改革不断深化,与市场发育程度相比,破产法本身的健全程度以及适用、实施效果,都与实际要求有一定差距,亟需进行修改完善。破产法修改工作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1年对破产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原计划修订草案于今年底提请审议。可以说,企业破产法修改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深化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破产法修改”,可谓恰逢其时。2020年7月,重庆市人大财经委接受全国人大财经委任务,并委托重庆高院牵头起草“企业破产法修改建议稿”。重庆高院牵头,与重庆破产法庭、西南政法大学、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单位共同组成了起草小组,我担任组长,在时任重庆高院院长杨临萍大法官悉心指导下,总结实践经验和充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主动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放眼国际视野,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我们作了一个企业破产法全面修改的建议稿,条文及其说明十几万字,当时请杜万华大法官等实务界专家、王卫国教授等理论界专家进行论证完善,圆满完成了该项任务,得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财经委的肯定。修改建议稿充分展示了重庆破产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也为企业破产法的修改贡献了重庆智慧。
按照会议安排,我今天向大家报告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介绍近年来重庆法院破产审判及其研究工作的实践情况。二是谈一谈对进一步加强破产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的几点思考,旨在提高破产审判和研究水平。
一、重庆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实践情况
(一)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促进危困企业及时拯救和依法退出
今天还是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三周年的好日子!三年来,累计审结破产案件783件、强制清算案件250件,共清理债务2133.32亿元,盘活资产961.12亿元。力帆系、北汽银翔、重庆能投、隆鑫系等一批大型企业重整计划获得批准,企业得以转型升级,实现涅槃重生。司法重整成为具有经营前景的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化解风险、恢复活力的重要手段。重庆法院在发挥破产挽救功能的同时,还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江南酒厂等一批没有经营前景的企业实现了有序退出,市场资源得以盘活释放。
(二)持续健全破产审判规则,规范破产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三年来,重庆法院单独或联合相关市级别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近40件,全面规范破产审判各个环节,完善破产配套措施。一是推广破产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破产案件363件,占已结案件的48.1%,平均用时96.2天,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原则上均应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处置破产财产,处置效能不断提升。西奥房地产公司通过网络拍卖破产财产,全体债权人100%清偿。三是出台《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累计备案预重整案件85件,在预重整制度的创设和实践上走在全国前列。
(三)不断推进破产专业化建设,保障破产制度高质高效推进。
一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支持下设立西部首家破产法庭,集中管辖全市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养高、实务能力强的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2022年1月,破产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二是自主研发全流程跨网系的多方协作办案平台—“重庆法院破产协同易审平台”,实现对破产案件全流程动态监督和管理。三是建立“每月一讲”学习机制,加强业务培训,目前已邀请了来自全国各地的35名专家学者,成功举办学习讲座34期,逐渐成为破产法庭的一张名片。
(四)继续完善管理人制度,推动和保障管理人高效履职
一是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明确在诉讼服务、学习培训、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业监督等六大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二是制度化化解“无产可破”案件破产费用难题,2021年共计拨付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761.72万元,保障个案管理人报酬不低于5万元,拨付效率和保障额度处于全国领先。三是加强对管理人履职的个案评估及年度评估工作,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监督,逐步畅通管理人名册“出口关”,逐步实现管理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五)进一步完善府院协调机制,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每季度定期召开府院协调会议,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化解企业破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专业审判的紧密结合。二是与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规自局等部门分别联合发文,对破产程序中的税费减免、简易注销、信用修复、财产解封等问题制定实施规则,确保破产制度有效实施。
(六)对标对表精准发力,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近年来,重庆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成绩优异。重庆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咨询服务评估中,进入全球前20名,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办理破产”最佳实践。在国务院组织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估中,重庆“办理破产”连续两年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2021年,重庆顺利入选国务院首批6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对管理人信息查询、破产财产解封处置等长期困扰破产制度有效实施的难点问题进行创新试点,部分改革事项已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国推广。
二、对加强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的一些思考
当前,在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客观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充满不确定性,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对于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重要性更加凸显。为进一步加快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和研究水平,最高人民法院陆续选择北京、南京、深圳等研究能力较强的破产法庭作为破产审判研究基地,打造破产法治理论与破产审判实践的前沿阵地。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强调,要聚焦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奋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重庆破产工作实际情况,我有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要充分发挥调查研究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的基础性作用,不能把调研工作等同于写几篇文章、搞几个案例。司法调研工作是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和根本工作方法,它贯穿于破产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领域。只有大力推动破产法治理论与破产审判实践深度融合,才能切实发挥好破产审判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适用新形势,应对新情况,破解新问题
与其他民商事案件相比,破产审判人员依法既行使司法裁判权,又行使破产事务管理权,往往是办案与办事、开庭与开会、审判与谈判“三结合”。加之法律规定相对原则,破产案件呈现出裁量权集中,裁判尺度不统一等情况。要加强对破产管理人指定、破产企业清产核资、破产财产管理处置及分配、破产重整投资人引入、重整方案批准等环节和问题的研究,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提升市场信心。
近年来,随着破产案件的持续增长,大型企业重整、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上市公司重整、预重整、房地产企业破产等案件不断增多,要加强对关联企业实质合并标准、资本公积金转增、债转股、房地产破产案件中的权利顺位等疑难复杂问题的深入研究,做好审判经验总结提升和成果转化工作,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2021年9月16日,世界银行决定中止《营商环境报告》的发布,并宣布将制定新的方法来评估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今年2月初,世界银行发布了新的营商环境评估(BEE)初步概念书,开始启动新一轮的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初步概念书中对中小企业破产专门程序、破产信息化及专业化、提升破产便利度等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需要我们持续跟进,重点研究,提出可行方案,在未来的营商环境评估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三)聚焦主业,打造精品,持续产出优秀成果
近年来,重庆破产审判优秀成果不断涌现。金江印染、川江针纺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9批指导性案例,“力帆系”重整案、华源天然气重整案和海虹服饰破产清算转重整案,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多篇破产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获奖。2022年重庆破产法庭还出版了《破产法律文书样式》一书。可谓,精品不断,量多质优。
2022年10月31日,在全市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上,李永利院长提出,“专门法庭要突出特色,在本专业领域拿出尖端调研成果,力争全国领先”,这对破产法庭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希望破产法官能够继续保持“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气质和情怀,继续弘扬守正创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养成“发现挖掘典型案例、培育打造典型案例”的工作习惯,构筑起由“典型案例”到“精品案例”再到“伟大判决”的精品案例生产线,推出更多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和业务领军人才,助推调研工作再攀新高峰。
(四)发挥好破产法学研究会的辐射带动作用,续写重庆破产审判新篇章
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开门搞调研,持续深化院校交流合作,注重吸收各方面专家学者参与司法政策、重大课题的研究论证,形成调研工作合力。此前,重庆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在企业破产法修改、营商环境评估、重大课题等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取得了不少成果,西南政法大学还专门成立了营商环境研究中心。
我们党一贯重视理论工作,强调理论必须同实践相统一。理论一旦脱离了实践,就会成为僵化的教条,失去活力和生命力。实践如果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也容易“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理论对规律的揭示越深刻,对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引领作用就越显著。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关系亦是如此。重庆破产法学研究会作为破产理论和审判的辐射带动枢纽,将成为又一新的交流互鉴、取长补短的研究交流平台。时代在呼唤“学者型”的法官,也在寻觅“接地气”的学者。理论和实务应当统一思想,打破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隔阂和偏见,坚持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在破产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好一体两面作用。
我希望更好落实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已经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要求,赞成重庆破产法学研究会、重庆破产法庭和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出的《关于深化破产法领域多维协同的倡议》,期望重庆破产法庭、重庆管理人协会和重庆破产法学研究会更多制度化、经常性的实质合作,团结奋斗,为重庆破产审判和研究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各位领导、专家、法官,破产同仁,优化营商环境一直在路上,破产审判工作的提升也一直在路上。重庆破产审判将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推动破产审判机制优化升级,增强重庆破产审判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岁末将至,敬颂冬绥。祝福大家身体健康,消除疫情阴霾,满怀希望地走向新的一年。
谢谢大家!
来源:重庆破产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