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壮申请广州洋航船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31-2号
2020年12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李开壮申请广州洋航船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裁定确认广州洋航船务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广州洋航船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广州洋航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报告称已完成破产财产分配工作。广州洋航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为由申请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裁定终结广州洋航船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O二一年 九 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