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03破298号之二
申请人:深圳优派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管理人。
代表人:周昌春,深圳优派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2019年10月25日,深圳优派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以深圳优派移动通信有哏公司(以下简称优派移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本院宣告优派移动公司破产。
本院查明,优派移动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连仁广,股东微网信通(北京)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2014年I月2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经营范围包括通信工程,通信产品、计算机网络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2018年11月2日,本院裁定受理李明申请优派移动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共接管优派移动公司银行存款共计37299.99元及车牌号为粤BA93E8梅赛德斯奔驰车辆一辆。2019年5月15日,深圳市华南价格鉴证财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HN19-200182号《价格鉴证报告》,评估标的车辆车身价为91000元,车辆指标价为71301元,共计162301元。除此之外,管理人未发现优派移动公司有其他财产。2019年3月15日、2019年11月1日,本院共裁定确认12家债权人对优派移动公司享有债权5353573.45元,均为普通债权。此外,管理人已确认职工债权15笔,共计人民币599579.31元。
2019年9月6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作出了利安达专字【2019】粤A2561号《深圳优派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1月2日优派移动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1277676.92元,清算后资产总额为199600.99元,账面负债总额12575371.60元,清算后负债总额为5953152.76元,账面净资产总额为-1297694.68元,清算后净资产总额为-5753551.77元,已资不抵债。优派移动公司现已停止生产经营,无人申请对其进行重整或者和解。
本院认为,优派移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管理人清算和审计机构审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法定条件。无人申请对优派移动公司进行和解或者重整,优派移动公司已经不具备恢复生产经营的可能,应当依法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深圳优派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岳燕妮
审判员 白田甜
审判员 王 芳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王嫏嬛(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