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清明珠新世纪广场商贸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1-12-22 阅读次数:511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长清明珠新世纪广场商贸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088号
项目管理区域:长清明珠新世纪广场商贸中心
项目情况:长清明珠新世纪广场商贸中心是2003年底开工建设的商业广场,2005年竣工,2006年投入运营。共建成地下一层和地上四层,共有986个产权商铺,总建筑面积55733.32㎡,其中,已出售地下一层及地上一、二层部分商铺716套,已售商铺面积28,986.83㎡;未售商铺270套,未售商铺面积26,746.49㎡,主要集中在地上三、四层。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及注册资金,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平台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为200万元及以上。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标书应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顾问费、法律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近二年内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被区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未及时交存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或近二年内被查处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二、物业服务内容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管理(包括:楼层、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外围广场、恐龙园、道路广告使用权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包括制冷和制暖】、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室内外电梯、扶梯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消防蓄水池、停车场等)。
4、公共部位环境卫生的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垃圾的收集处理。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室外广场、恐龙园外围停车场。
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楼内、楼外安全监控、巡视以及各出入口门岗执勤。
9、对商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卖场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其他委托事项
1、代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租其所有的商铺的服务。
2、道路广告及楼顶楼体广告等其它物业共用部位广告的发布管理。
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1、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护及时运行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2、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垃圾清除及时、定期消杀。
3、专业人员进行绿化管理,合理修剪、适时浇水、科学养护,保持美观整洁。
4、车辆停放无障碍且管理有序。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当地环保组织进行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护卫设施运行良好。
6、根据相关规定对业主的装修进行有序管理。
7、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无损。
8、单个业主可委托物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以签约方式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三、踏勘时间及方式
踏勘时间: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5日。
踏勘方式:自行踏勘。
四、投标时间及方式
投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6日12:00(北京时间)。
投标方式:邮寄或邮件送达。
五、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2年1月6日12: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网络邮件告知开标结果
六、合同履行期限
不定期合同,物业公司撤场前将提前十五日通知。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韩律师
项目联系电话:15662728123、15628862827
项目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A座706室
邮箱:2726337047@qq.com
八、特别说明
由于该项目开发企业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该项目暂未实现预期收益,商铺使用率较低,中标物业公司对于未使用的商铺无法收取物业管理费,故进驻初期需自行垫付资金,维持日常物业服务。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随时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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