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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4-14 阅读次数:395 次 来自:四川法制报

债权人:
  2022年3月27日盐边县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盐边县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预重整,后于2022年4月6日指定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现依法通知盐边县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按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并登记相关债权: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期限: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5月12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 00—18:00地点:盐边县金谷苑上门岗2楼205室。
  二、申报资料。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超过三年未主张债权的,应提供时效中断的相关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和债权证明。为便于核查证件的真实性,申报时请带上原件,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除生效法律文书之外,请一并提供执行文书,同时提交一份《关于案件执行情况的说明书》(包括案件承办法官、联系电话、已经收到的执行案款金额、尚未收取的执行案款金额、未收到的诉讼费等)。
  三、咨询电话。在债权申报期间,若当事人持有疑虑,可以拨打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室电话:0812-8659789、13982288571(马律师)。

 盐边县金谷房地产开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负责人:曾家煜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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