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公众号 时间:2022-04-18 阅读次数:827 次 来自: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公众号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年9月17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九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0年8月14日,柯桥法院裁定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合并重整。为维护债权人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核心产业健康稳定,整体化解重整企业债务,实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资源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精功集团等九公司概况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1968年,总部坐落于浙江绍兴,旗下拥有多家控股、参股公司,产业基地分布浙江、北京、上海、安徽、湖北、陕西、内蒙古等地,其中绍兴黄酒、钢结构建筑、装备制造等产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均保持领先地位,曾连续多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中国诚信民营企业100强”。
管理人综合前期预招募的相关情况,考虑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确定重整核心资产范围如下:
(一)会稽山(601579.SH)股份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公司主营业务为绍兴黄酒、黄酒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等,旗下拥有会稽山、水香国色、帝聚堂、西塘、乌毡帽、唐宋等品牌系列黄酒。作为“绍兴黄酒酿制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会稽山绍兴酒曾15次荣获国内外金奖,是黄酒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2014年8月25日,会稽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会稽山原始股本金20000万元,现注册资本49736万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会稽山16400万股,持股比例32.97%,为第一大股东。
本次纳入重整核心资产范围的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会稽山中的14915.82万股,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剩余持有的会稽山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
(二)精功科技(002006.SZ)股份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公司主营业务为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机器人智能装备、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系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年产各类专用装备5000台(套)的生产能力。2004年6月25日,精功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精功科技原始股本金为5000万元,现注册资本为45516万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精功科技14180.98万股,持股比例31.16%,为第一大股东。
本次纳入重整核心资产范围的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精功科技中的13650.24万股,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
(三)轻纺城(600790.SH)股份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90.SH)成立于1993年,公司以市场开发租赁和服务管理为主业,集市场、物流、金融、电商于一体,被誉为“中国专业批发市场第一股”,曾荣获“中国纺织十大品牌文化企业”“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等荣誉。1997年2月28日,轻纺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全国第一家以专业批发市场为主体的上市公司。
轻纺城原始股本金为11700万元,现注册资本为146579.0928万元,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轻纺城6370万股,持股比例4.35%,为轻纺城第二大股东。
本次纳入重整核心资产范围的为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轻纺城6370万股,持股比例为4.35%。
(四)精工控股股权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钢结构设计、制造及安装服务为主业的大型民营企业,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下属产业分布于浙江、上海、安徽、广东、湖北等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民企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试点企业、浙江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上市公司精工钢构(600496.SH)53707万股,持股比例为26.68%。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556万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320万元,占注册资本45.90%。
本次纳入重整核心资产范围的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90%股权,出资额为16320万元。
(五)绍兴银行股权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地方财政及企业单位参股、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12月,由9家城信社和农信社组建成立,2010年1月更名为绍兴银行。绍兴银行注册资本为353797.09万元,员工2300余人,分支机构106家,经营区域覆盖绍兴、嘉兴、舟山、台州、湖州、温州6个地市,并发起设立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逐步形成“立足绍兴、着力大湾区、覆盖全省、辐射长三角”的业务网络。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34711.20万股绍兴银行股权,持股比例9.81%。
本次纳入重整核心资产范围的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8800万股绍兴银行股权,持股比例8.14%;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463.20万股绍兴银行股权,持股比例0.98%;浙江英维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代持的2448万股绍兴银行股权,持股比例0.69%;以上合计持有34711.20万股绍兴银行股权,持股比例9.81%。
备注:浙江英维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代持的股权已设立质押,股权过户时需经浙江英维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质押权人同意、配合。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工作。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引进优质项目,有效整合重整企业产业资源,促进核心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实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资源价值最大化。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需要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范围资产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管理人对于所提供信息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拥有良好的声誉,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重整资产关于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的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银保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指引。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原则上,意向投资人的财务指标应满足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要求。
4、意向投资人承接重整资产的主体应当设立在绍兴市柯桥区,意向投资人应当支持和促使会稽山(601579.SH)、精功科技(002006.SZ)做大做强,能够引进符合地方政府产业政策要求的优质项目。
5、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三个。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并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全体成员应承诺就重整投资涉及投资人责任、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符合上述第1-3项条件,其他联合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联合体整体应符合上述第4项条件。
6、意向投资人取得纳入本次重整核心资产的会稽山(601579.SH)、精功科技(002006.SZ)部分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5年内不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意向投资人系联合体的,会稽山(601579.SH)、精功科技(002006.SZ)股份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整体承接,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5年内不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招募流程
(一)尽调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将尽调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贰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管理人邮箱。
2、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报名同时,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230379178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500号昌隆大厦15楼。
(2)电子邮箱:
jgjtglr2019@163.com。
(3)联系人:张律师、俞律师。
(4)联系电话:15958551617、
13626854432。
4、尽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2)同意对知悉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及其关联方情况予以保密的保密协议(详见附件1);
(3)尽调保证金汇付凭证。
5、尽职调查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尽职调查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相应主体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自尽调报名成功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止,可开展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安排:由管理人将相关尽职调查资料移交意向投资人,若意向投资人需要实施进一步深入尽调或现场尽调,应当在管理人提供的尽职调查资料基础上就针对性问题提出书面尽调申请,管理人将视情况安排,并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追加相应保证金并另行签署书面保密协议。
尽调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决定不参与正式报名的,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自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未正式报名成功的,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自正式报名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正式报名
1、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于2022年5月15日下午17:00截止。尽调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决定正式参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应在正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正式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管理人邮箱。管理人指定地点及管理人邮箱同尽调报名时一致。
2、正式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2);
(2)意向投资人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第1、2项条件的承诺函(详见附件3);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详见附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5)、股东(大)会决议或有权机关决议;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详见附件6);
(5)意向投资人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6)如为联合体参与竞选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交上述(1)-(4)项报名材料,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交第(5)项报名材料。联合体需要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介绍各自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提交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承诺函(详见附件7);
(7)引进符合地方政府产业政策要求优质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
(8)意向投资人承诺承接重整资产的主体设立在绍兴市柯桥区以及同意“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6项内容的承诺函(详见附件8);
上述正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审查确认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确认意向投资人正式报名成功;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
(四)提交重整竞选文件
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后向管理人领取《重整投资人竞选文件说明》,按照《重整投资人竞选文件说明》要求编制竞选文件。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2年5月25日17时前向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并同时提交竞选文件。逾期未缴纳竞选保证金或未提交竞选文件的,管理人有权宣布该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五)投资人竞选
意向投资人缴纳竞选保证金并提交竞选文件后,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组织意向投资人参与竞选工作。竞选过程中,管理人组织有关各方组成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竞选文件,则管理人将按照评分规则组织评审,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其尽调保证金、竞选保证金(不含利息,下同)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有条件转为重整投资价款。
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按约履行。
(七)退款安排
除重整投资人外,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竞选保证金自竞选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其他事项
重整企业相关情况、招募底价、风险提示、竞选条件、评分规则等未尽事宜详见《重整投资人竞选文件说明》。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本次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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