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词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清算网 > 学术研究 > 破产清算

简述公司解散为什么要清算

作者: 时间:2016-09-11 阅读次数:2603 次 来自:新浪博客

  公司清算是公司在解散时,对公司的财产,包括债权债务进行处理、分配以及处分的行为。一般公司在经历清算程序后,就能够消灭法人资格了。

  一、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的重要性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司往往由多人控制,股东众多,而且随着公司经营步入正轨,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分离,公司董事、经理开始掌握公司控制权。因此,为了防止实际控制公司的董事、经理或控股股东在公司终止之前私自处分公司财产或不公平地分配公司财产,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以法定程序对公司财产进行公平的清算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投资额为限,股东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进行清偿,因而公司财产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在公司终止前依法定的清算程序以公司财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能够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第三,公司终止不仅影响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还会影响许多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公司职工。为了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利益,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分配公司财产。 

  综上,清算会影响多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公司终止的必要步骤。不经清算即终止公司不仅程序不合法,更要承担相应的。

  二、什么时候要开始公司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84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 上一页1下一页 >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

免责声明:本网站旨在分享破产与重组行业相关资讯及业内专家、学者、律师的精彩论文和观点,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如需要转载网站原创文章,请提前联系本网站及作者本人取得授权,并注明转自"中国清算网"。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将立即删除。通讯邮箱:343345761@qq.com,电话:15628863727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 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26899号-5    
电话:010-8529529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1号2层209      E_mail:admin@yunqings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