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监控系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4-18 阅读次数:261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
监控系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7月23日,夏津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公司”)的破产重整,并指定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永乐公司管理人。2019年12月4日,夏津县人民法院裁定永乐公司与夏津瑞雪面业有限公司、夏津县金亿来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合并重整。2020年11月27日,夏津县人民法院裁定山东百益德天然面业有限公司与永乐公司、夏津瑞雪面业有限公司、夏津县金亿来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并指定永乐公司管理人为永乐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因部分厂区监控设备损坏情况严重,维修成本较高,经报夏津县人民法院及债委会,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监控设备服务商对永乐公司主厂区、西滕厂区、山东百益德天然面业有限公司加装监控设备。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监控系统设备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开发区永乐路1号、夏津县双庙镇清凉寺村永乐公司西滕厂区、齐河县焦庙镇十槐村北309国道路南
项目要求:包工包料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价:2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见附件。(永乐公司主厂区监控预算清单、永乐公司西滕厂区监控预算清单、百益德公司厂区监控预算清单)另,监控预算清单中未注明品牌的产品,中标人在进行采购安装时,需满足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需保证对安装监控设备提供质量保障,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价函;
2、投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负责内容;
5、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四、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标公告
1、发布时间:2023年4月18日
2、发布网站: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国清算网、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微信公众号。
(二)踏勘时间及方式
1、踏勘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17时。
2、踏勘方式:提前联系管理人,在管理人陪同下踏勘。
(三)接受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17时-2023年4月24日17时。
2、投标报名材料递交地点: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A座706室。(报名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
3、管理人联系方式:贾经理,16600047333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供施工方案及计划图纸,并于施工方案确定后11个工作日完成监控设备安装及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供竣工图纸,并标记监控点位。
七、其他补充事项
1、自管理人发布招标公告至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因投标人投标、与管理人磋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为开展工作产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一并计入服务费用,管理人不再另行支付;
3、管理人将根据投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根据各投标单位择优选取最终的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实际施工费用与中标价有差异的,最终结算价不得超于中标价的10%,实际施工费用低于中标价的,需予以扣除。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随时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变更等。
特此公告。
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永乐公司主厂区监控预算清单
永乐公司西滕厂区监控预算清单
百益德公司厂区监控预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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