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昊海食品、恒荣食品债权申报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0-09-17 阅读次数:3158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烟台昊海食品、恒荣食品管理人
通 知
烟台市牟平区昊海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烟台恒荣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依据债权人牟平区投资公司的申请,牟平区法院裁定受理烟台市牟平区昊海食品有限公司、烟台恒荣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并且同时制定烟台华信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请贵单位(个人)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必须要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再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权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烟台市牟平区昊海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烟台恒荣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0年九月九日
< 上一页1下一页 >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