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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4-29 阅读次数:118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开发公司”或“债务人”)已被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为维护企业资产与运营价值,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变现收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招募建工开发公司名下资产明珠新世纪广场商贸中心(以下简称“明珠广场”)意向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明珠广场基本情况

(一)区域位置

明珠广场位于长清区长清大道1088号,北邻大学路、南对宾谷街、西靠文昌路、东接凤凰路。周围函射银丰公馆、文昌花苑、恒大绿洲及文昌山庄等社区。 


(二)资产情况介绍

明珠广场商业综合体由地下一层及地上四层组成,总面积为55,734.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明珠广场地下一层13,082.48平方米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已被人民法院执行至第三方名下,现由银座承租运营超市。地上一层、二层部分商铺出售,已售商铺716套,面积28,986.83㎡。地上三、四层整体未售,整体未售及地上一层、二层未售商铺合计270套,面积26,746.49㎡。明珠广场资产每层具体情况为:

地下一层:共4个产权商铺,建筑面积13,396.96平方米,其中1个商铺13,082.48平方米已经法院执行拍卖给第三人,尚剩余3个商铺314.48平方米。

地上一层:共191个产权商铺,建筑面积12,240.95平方米。现以产权商铺形式出售63个(产权期限为40年),建筑面积4,991.63平方米。未出售128个产权商铺,建筑面积为7,249.32平方米。

地上二层:共730个产权商铺,建筑面积12,501.34平方米。现以产权商铺形式出售652个(产权期限为40年),建筑面积10,914.18平方米。未出售商铺78个,建筑面积1,587.16平方米。现在租赁经营家具城。



地上三层:共56个产权商铺,建筑面积12,500.12平方米,未出售,现闲置。

地上四层:共5个产权商铺,建筑面积5,095.41平方米,未出售,现闲置。

二、资产优势

区位优势:明珠广场位于长清区核心位置,位置优势明显。长清第一家肯德基汽车穿梭餐厅、银座购物广场一直在此运营,周边可辐射银丰公馆、文昌花苑、恒大绿洲及文昌山庄等在内社区居民及拥有二十万师生的长清大学城,受众群体众多、市场潜力巨大。

市场优势:明珠广场为长清区第一个商业综合体,也曾是长清最火的商业综合体,留有无数长清人的繁华记忆,很多人希望这里能重现当年的辉煌。根据长清区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长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长清区常住人口为64.4万人,但现长清区至今仍没有成熟的商业综合体,加之长清区同济南市中心就日常生活往返而言相距较远,无法对长清区形成辐射,故长清区亟需打造一个商业综合体以供消费、娱乐需求。明珠广场可依靠其绝对的位置优势,重新定位规划运营后,将成为长清区第一个商业综合体,其发展运营潜力不容小觑。

政策保障:明珠广场项目为政府重点帮扶支持项目,投资人的投资具有公权力支持,且明珠广场作为重整企业资产,具有产权干净、可减免缓债的司法保障。

经营优势:明珠广场曾是长清区唯一一个成熟的商业综合体,已售商铺可沟通服从商场的统一经营规划,投资人投资后可对明珠广场进行统一规划运营,直接节省同商铺业主沟通的成本。

三、招募须知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对价资金。

3.具有商业综合体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具有国资背景、商超运营经营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各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其中至少一个投资者符合全部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人简介及投资意向书(须加盖公章);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案(整体投资或财务投资)、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主要财务指标、荣誉及资质、参与本破产案的优势等信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介绍各投资人在联合体中的定位分工和权利义务等;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3.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4.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载明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意向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7.保密承诺函;

8.意向投资人意向参与本案投资的必要决议文件。

(三)提交意向材料方式和地点

1、意向人应于 2024年5月15日下午16:30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意向材料。

2、本次参选文件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递交,参选人须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递交参选文件等,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同时,参选人须于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参选文件纸质版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收件人处(以收到时间为准),纸质参选文件须与线上递交的参选文件一致,一式肆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二维码: 


现场/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恒大绿洲二期18号楼3单位外商铺。

联系人:韩经理 15665703123。

四、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签署《保密承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2.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意向人可进行现场勘验,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3.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且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磋商、投资。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意向书

致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以下简称“本单位”)符合重整投资人招募条件,现报名参与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的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以下简称“本次招募”)。

本单位将遵守本次招募的相关规则及约定。本单位参与本次招募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本单位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号码:                     )在本单位任

职务,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地:

联系电话:

受 托 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人就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招募”)。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提交报名材料;

2.接收、递交本次招募中的公告、通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参加遴选、进行陈述和发表意见、接受并回答询问;

4.处理与本次招募相关的其他事务。

受托人在本次招募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委托期限为自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印章)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四

保密承诺函

致: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以下简称“本单位”)报名参与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的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以下简称“本次招募”)。本单位承诺对在本次招募中获悉的资料、信息予以保密,并在管理人要求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特此承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送达地址确认书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根据贵方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要求,针对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事项,本单位作为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现确认本单位送达地址如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管理人将相关资料、文件、通知等邮寄到上述送达地址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由于本单位未正确填写送达地址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单位全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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