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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改进并购重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改革

作者:华信清算 时间:2007-03-19 阅读次数:2738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廖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张德霖20日在北京表示,并购重组有助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中国将继续改进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国有企业参与并购重组创造良好环境。

    张德霖是在由国资委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
合举办的“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

    里昂证券亚太区市场行政主席顾家利认为,中国的并购项目将不断增加,国内和外资企业将主导并购趋势。他预计在今后5年中国将有10,000项大型并购项目。而将进行整合的国企达到170,000家。他认为,现在中国已经有了“不错”的相应的法律法规,但还需要加大执法力度。

    中国涉及并购重组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制订的法规条例等。

    顾家利建议中国加速改革,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带来的外资竞争,削减国家负担,改进法律和商业程序。

    清华大学商学院商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汤欣建议提高现有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同时加大证券市场有关民事索赔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立法力度。

    美国双赢国际法律中心律师邓隆隆说,国企有实力、人才资源丰富、市场巨大,是国外公司的重点并购对象。但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孙晓民表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并购重组中,国企谈判对象不明确、审批和操作程序的复杂加大了风险和成本。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代表龙迪建议中国加快反垄断法的立法进程,同时避免出现妨碍正常的并购重组的条款。

    张德霖表示,中国将根据各界的意见,积极加快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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