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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去杠杆应发力于国企负债率

作者:刘兴国 时间:2017-07-25 阅读次数:1503 次 来自:中国企业报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了去杠杆的重要性,并提出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这一思想显然承继了近年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经济金融去杠杆的重要部署。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框架下提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明确了去杠杆的重要性。一年多来,在中央高度重视与推动下,国有企业落实去杠杆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企业资产负债率略有降低。截至2017年5月末,全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较2016年12月末下降了0.3个百分点。但总体看来,国有企业去杠杆离改革预期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去杠杆尚需坚定推进。

  国有企业负债状况决定了其必然是去杠杆的重中之重。去杠杆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快去杠杆势在必行。一方面,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部署正在深化落实,中央要求“三去一降一补”关键任务必须在今年取得实质性成效。另一方面,面对不良资产率持续上升的严峻压力,高企的企业负债率,对守住金融系统不爆发系统性风险的安全底线构成严峻挑战;扎实推进企业去杠杆,有助于阻断企业风险向金融体系蔓延,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

  企业去杠杆,关键是要抓好国有企业去杠杆。不单纯是因为国有企业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在国民经济的关键行业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是基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并且占据了非金融企业部门负债总额的绝大多数这一客观事实。

  我国企业负债率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据社科院研究报告披露,中国非金融企业部门2015年底负债率达156%,位居全球前列,企业负债压力凸显,而且严重威胁到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尤其是国有企业,其整体负债率已经接近警戒水平;尽管近年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但仍高达65.77%。而且据估算,截至2016年底,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内债总额为102.6万亿元,外债余额约10万亿元,非金融企业部门总体杠杆率约为150%。其中,国有企业负债8.7万亿元,约占非金融企业整体负债的77.3%。

  显然,去杠杆任务落实的关键在于国有企业;只有抓住国有企业这个“牛鼻子”,解决了国有企业的高负债问题,才能达成去杠杆的总体目标。 

  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效应,也决定了应当以国有企业作为去杠杆的重要抓手。国有企业的突出控制力与影响力,决定了国有企业应当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推进国有企业去杠杆,切实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将会形成决策示范效应,带动民营企业跟随国有企业步伐,模仿国有企业路径,加快去杠杆进程;而且国有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带来的运行成本下降,也会倒逼民营企业自发推进去杠杆。

  要从多渠道采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去杠杆。尽管去杠杆是国有企业自身的责任,但政府也应积极作为,因企施策,以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去杠杆进程。

  政府可以从三条路径来推进国有企业去杠杆:一是引导国有企业做大做实做优资产;国有企业不能盲目冲动大举借债进行扩张,避免形成低效、无效甚至有毒资产,给企业持续经营埋下严重隐患;要规范决策程序,准确进行市场研判,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新增资产能带来可持续的、合理的,预期收益;要严格按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要求,加快从部分不具优势的竞争性领域退出,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要加强资产清理,及时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剥离有毒资产,用资产处置收入偿还债务,提升资产质量。

  二是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直接融资具有成本低的优势,而且股权融资不会形成企业的债务负担;但当前我国企业直接融资占融资总额的比例不到20%,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直接融资水平,发展企业直接融资大有可为;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多股权、债权融资渠道选择,尤其是要提升企业股权流动性,鼓励更多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进行融资,尤其是可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通过股权融资引入社会资本,从而减少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需求;简化当前企业发债流程,降低企业债券供需双方准入门槛,加快国内债券市场发展,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债券市场,筹措低成本国际资金。

  三是帮助国有企业化解债务负担;国有企业历史债务负担的形成,政府负有一定责任,有义务采取措施帮助国有企业部分化解债务负担;政府可以在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积极沟通,协助银行与国有企业达成债务和解、重整协议,或者是通过市场化手段,将部分债务转化成银行股份;应出台相应政策,帮助国有企业彻底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完成“僵尸企业”资产、债务、人员清查处理;必要时可以直接向暂时性陷入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注资,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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