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栖霞抽纱厂测算职工劳动债券的通知
作者:清算组 时间:2011-12-19 阅读次数:3423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栖霞抽纱厂全体职工:
栖霞抽纱厂破产案,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为测算好职工的劳动债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每位职工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身份证背面简述在抽纱厂工作情况,包括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抽纱厂为计划内临时工(合同工),何年何月转招为合同制职工,在抽纱厂从事何工作(工种),工作至何时,现在处于什么状况(如:在职、调离、挂档等),调离、挂档的应当注明调离、挂档时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留有有效的联系电话。
2、退休职工提交退休证复印件一份,是独生子女的同时提交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份,如个人垫交社保费的,提供相关单据复印件。
3、如在清算中有特殊事宜的职工(如工伤等)及其他人员(如享受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人员,请简述相关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准备好后,交给职工代表杨少英、贾冀宏、刘建政、王志莲、刘丰岩、李丰娟或交至抽纱厂三楼管理人办公室,电话:15725458369、2112952
目前,只是对职工劳动债权进行测算阶段,如何解决处理需要进一步落实,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确定。因此,职工和其他人员在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反映的问题要尽量详细并有据可查。反映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
栖霞抽纱厂破产管理人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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