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国海事破产程序的法律救济问题研究
作者:张可心 时间:2018-08-13 阅读次数:2136 次 来自:中国海商法研究
跨国海事破产程序的法律救济问题研究

[摘要] 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造船、航运企业破产进入频发、多发期,跨境破产程序和海事程序的矛盾和冲突在航运企业跨国破产程序中集中凸显。从航运企业跨国破产程序的救济形式和范围出发,针对船舶优先权人的权利是否应受到跨界破产程序的影响;在外国破产程序被承认前,被扣押船舶是否受到跨界破产程序的影响;非债务人自有船舶是否受到跨界破产程序保护等问题,结合相关国家海事跨国破产程序的制度实践,提出应当合理保护海事优先权人利益,使破产程序承认前已进行的船舶扣押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根据行业特性扩大对于破产企业所有船舶的解释等意见,希望对中国跨国海事破产救济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有所助益。
[关键词]跨国;海事破产程序;救济
中图分类号:DF961. 9
作者简介:张可心(1976一),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28X ( 2018 ) 02-0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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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海商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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