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
作者: 时间:2013-09-15 阅读次数:2996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万元) |
报价增幅(万元) |
|
2013WG048 |
塘厦镇大坪村 |
89926 |
普通商品住房≥95% |
70 |
1.0<R≤1.2 |
≤28% |
61854 |
100 |
|
商服用地≤5% |
40 |
1、(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该地块用地红线外的东南面山坟或许对该地块的景观有所影响。(2)成交后3个月内,塘厦镇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属于竞买人自有资金)。
3、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2011-20-1019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5年1月30日前开工,在2018年1月30日前竣工。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在我市范围内参加土地招拍挂后违反合同约定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外)均可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上参加竞投。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可根据交易系统的指引到指定的地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即电子签名认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竞买须知》等有关出让土地的资料;亦可于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0月28日(工作时间),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可通过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联合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交易系统要求,提交有关联合竞买各方相关信息和各方出资比例的电子资料),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付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17:00。
交易系统在接受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信息须一致)的到账信息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默认有竞买人全体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通过限时竞价决定竞得人;若限时竞价过程中无人报价,且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低于出让底价,则以网上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具体实施以网上交易系统的运行程序为准。网上报价期限为2013年10月10日10:00至2013年10月30日10: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13WG048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个月,分1期支付,即于2013年11月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土地成交时的规定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50%)。
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可抵作出让合同的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联系方式
1、交易系统网址:www.dgtdjy.gov.cn
2、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3、交易系统联系人:叶生 联系电话:26983777
4、交易中心联系人:梁小姐 刘小姐
联系电话:26983713,26983723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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