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3-05 阅读次数:3164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18年8月2日,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泰金业”)破产清算,并指定烟台华信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现有债权人及债务人出资人均提出重整申请,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明确方泰金业是否有重整可能,拟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对方泰金业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企业概况
方泰金业成立于2006年6月29日,注册资本20575万元,法定代表人何昌明。公司经营范围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硫酸。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复杂低品位金精矿和难处理的铜精矿中提取金属销售(不含危险品,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股东37名,其中法人股东10名,占股比例约为45.4%;自然人股东27名,占股比例约为54.6%。
三、企业优势
1.方泰金业经营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固废、危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2.方泰金业具有铜冶炼的生产资质以及固废、危废处理资质,具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此生产及市场准入资质具有一定优势。
3.方泰金业下游客户较稳定,产品具有一定市场。
4.方泰金业处于山东莱州,冶炼行业较多,且邻近港口,具有一定的地理优势。
四、重整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五年以上经营年限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五、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企业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4、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具备重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5、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5日17时。
2、报名地点:山东省莱州市文昌北路1623号方泰管理人办公室。
3、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者,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汇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1601087801421004546
开户行:烟台银行莱州支行
4、管理人将依据上述标准,在报名截止日起5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未入围的,管理人在审查期限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
5、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律师:15628890199
王律师:15628863638
七、保密义务
对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八、特别声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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