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台市冠宇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7-05 阅读次数:1877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东台市冠宇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下称“东台法院”)裁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对东台市冠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宇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重整。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重整成功,管理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投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冠宇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建国。公司股东共自然人6人,分别为杨立涛、朱炳洪、许长发、沈伟、蔡建国、范小芬。该公司目前正在开发位于东台市城东新区的英伦都市房地产项目。
以上信息系根据冠宇公司原有材料所做的综合性陈述,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关于债务人的其他详细信息,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入围后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自行开展尽职调查获取。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期限五年以上。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投资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数额较大的债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出资能力支持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并能够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自有资金优先)。
5、意向投资人承诺优先解决职工权益,在法院、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兑现重整前欠付的职工权益费用。
6、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冠宇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须具有房地产行业开发经验),能够提供可行的经营方案。
三、报名提交材料及保证金要求
(一)提交材料
参加本次遴选所应递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意向书(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简介。内容包括: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计划的资金来源、与重整企业所属行业的产业关联性、意向投资人以往整合收购企业的经验等。
3、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4、保证金转账凭证。
5、股东会或有权机构的决议。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贰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后,直接递交至冠宇公司管理人处(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27号城建大厦7楼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华东 联系电话:13951857399 17761705111
(二)保证金
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时交纳到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东台市冠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611730299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盛路支行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17时00分。逾期提交报名材料或逾期交纳保证金的,将失去遴选资格。
四、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1、意向投资人应按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综合实力、投资总额、支付期限、债权人利益、职工利益、盘活企业利益、社会利益等因素。在法院和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商业谈判或者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2、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日起3日内根据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未入围的,于审查期限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入围的意向投资人了解债务人详细信息后,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管理人出具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在法院监督下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并于2019年8月5日前确定参与本案的重整投资人。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其保证金转为对冠宇公司的重整投资资金;未中选的,于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五、特别声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投资者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东台市冠宇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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