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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转让联合公告

作者: 时间:2019-12-20 阅读次数:1545 次 来自:福建日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下列资产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特此联合公告如下(本公告与我中心网站不良资产板块的项目信息同时发布):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一、 公告期限:

    1.首个公告期限为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30日

    2.若在首个公告期限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限将在首个公告期限基础上顺延,至多顺延1个周期,每个周期5个自然日,看样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依此顺延。

    二、报名时间:

    有受让意向者请于公告期限内向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金中心”)提出受让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海金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

    首个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日:2019年12月30日17点30分。

    有效受让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根据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并根据海金中心要求提交受让申请材料。

    公告期限如有顺延,报名截止日期详见海金中心网站不良资产板块的项目详细信息。

    三、标的物情况说明及重大事项披露:

    (一)标的物情况说明

    1.中盈(福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债务人:中盈(福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债务人所在地:厦门市。

    (3)保证人:一品(福建)糖业有限公司、邱辉足、邱旭斌、王巧儿。

    (4)债权金额:截止2019年10月20日,该户债权总金额合计8431.35万元,其中:本金5709.03万元,利息(罚息)2664.72万元,代垫费用57.60万元。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5)抵押物: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4层01室(面积927.63㎡)、35层01室(面积895.78㎡)房产及地下一层01、02、19、20、21、22、23、32、33、34、37、38、54、55号车位。

    (6)司法进度:已判决,尚未申请执行。

    2.福建欧诺漆科技有限公司

    (1)债务人:福建欧诺漆科技有限公司。

    (2)债务人所在地:宁德市。

    (3)保证人:福建大吉刀剪五金有限公司、福建核建物资发展有限公司、李斯龙、李斯冬、李舒敏、李康鑫、蔡佳宝。

    (4)债权金额:截止2019年10月20日,该户债权总金额合计322.01万元,其中:本金275.63万元,利息(罚息)42.80万元,代垫费用3.58万元。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5)抵押物:霞浦县松城街道俊星社区府前路183号302室房产(面积140.31㎡)。

    (6)司法进度:执行中。

    3.福建宝丰实业有限公司

    (1)债务人:福建宝丰实业有限公司。

    (2)债务人所在地:漳州市。

    (3)保证人:福建纵腾工贸有限公司、黄灵谦、陈彩平。

    (4)债权金额:截止2019年10月20日,该户债权总金额合计6398.46万元,其中:本金5000.00万元,利息(罚息)1362.14万元,代垫费用36.32万元。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5)抵押物:龙文区朝阳工业集中区纵一路一号的工业房地产(使用权面积13552.28㎡)、办公楼层1~3层(建筑面积1052.07㎡)、冷库1层(建筑面积2491.49㎡)、车间层1层(建筑面积909.61㎡)、机房层为1~2层(建筑面积622.15㎡;)、其他为3层(建筑面积5252.97㎡)。

    (6)司法进度:该户债权分两笔诉讼执行,其中本金4000万债权执行终本、本金1000万元债权执行中。

    (二)瑕疵披露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且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并非标的资产的原始权利人,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标的资产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供保证,以至于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破产终结等情况)、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3.标的资产附属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标的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5.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6.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已灭失、缺失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全部或部分提供,以致无法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权利;

    8.可能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债权金额与标的物介绍中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9.标的资产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0.实物(抵债)资产(如有)存在价值贬损或已被处置(出售)、拆除或查找不到等实际已全部或部分灭失的情形,以致物权全部或部分不能主张;

    11.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12.标的资产抵押物存在租赁或第三方占用的情况。

    四、拟选择的转让方式: 

    若在公告期间征集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以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以竞价方式转让;竞价转让的,最终确定的竞价方式详见“竞价公告”。

    五、交易期限及方式

    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应于收到《签约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一次性□分期支付交易价款。

    竞价方式交易的,受让方应于收到《签约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一次性□分期支付交易价款。最终确定的竞价时间及方式详见《竞价公告》。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时止,有意者请联系资产项目负责人。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资产情况,申请受让前请务必进行资产尽职调查(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付款方式及期限、资产转让相关协议等内容)。 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资产,视为对转让资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七、受让方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受让。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人员,境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现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其他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凡参与转让方或海金中心组织的任何资产交易,具有违约情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交易。

    因不符合条件受让的,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全面了解债权资产情况,做好债权及抵/质押物等担保情况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报名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罚(划)保证金等。

    九、保证金事项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说明:意向受让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罚(划)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擅自撤回意向申请的; ③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影响正常交易、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的; ⑤在被确定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未根据《联合公告》的要求与转让方/转让方授权代理人签订债权转让等相关协议;⑥未根据公告或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十、税费承担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公告的变更、撤销和中止

    如挂牌资产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等事项,致使转让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次公告所述义务,需变更、撤回或中止本挂牌的,转让方将于变更、撤回或中止事件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xfax.com/index.aspx)发布公告。公告重大变更、撤回或中止的,意向受让方可书面申请退出资产受让,保证金自退出申请受理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声明: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仅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告,不对挂牌资产情况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亦不承担转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因公告事项、保证金事项或交易行为产生的相关纠纷或风险的责任。

    上述转让项目详细情况,欢迎意向受让人来人来电咨询或登录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xfax.com/news.aspx?id=14查询。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挂牌方联系人:康经理,联系电话:0591-83328788

    联系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12号,邮编350000

    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9959161585/0591-8861271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邮编:350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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