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词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清算网 > 清算视点

王欣新:积极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防控工作多方共赢

作者: 时间:2020-04-01 阅读次数:655 次 来自:人民法院报公众号

积极维护企业营运价值

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防控工作多方共赢

王欣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新冠肺炎疫情的流行加剧了经营与债务危机企业的困境,迫切需要法院发挥司法拯救功能,促进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二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从破产法实施角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回顾链接:最高法发布第二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八个典型案例)

在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的制定与执行受新冠疫情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法院依法批准延长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支持企业变更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相关执行期限,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指导困境企业复产复工,通过托管等方式使企业继续经营,协调解决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维护困境企业的持续营运能力,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助力防疫抗疫工作,保障企业挽救成功。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评估指标中包括破产程序的处理结果,考察破产程序结束时是否存在保留债务人企业营运价值的渠道。由于重整成功企业将得到挽救,营运价值自然得到保留,故其还考察破产清算程序中有无保留企业营运价值的渠道。在该报告的术语定义中,“重组”中的以“出售经营中的企业(或其部分)等方式继续经营”,与“清算”中的“将债务人资产作为持续经营企业整体出售或出售其大部分资产”,两者存在重合。保留企业营运价值的方式既可能表现为重整程序中的出售式重整,也可能表现为清算程序中重整式清算。

在涉清算的典型案例中,法院许可企业继续生产抗疫物资,积极维护其营运价值,不仅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防控工作的多方共赢,也提升了我国的营商环境。

原文出处:人民法院报

< 上一页1下一页 >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

免责声明:本网站旨在分享破产与重组行业相关资讯及业内专家、学者、律师的精彩论文和观点,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如需要转载网站原创文章,请提前联系本网站及作者本人取得授权,并注明转自"中国清算网"。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将立即删除。通讯邮箱:343345761@qq.com,电话:15628863727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 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26899号-5    
电话:010-8529529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1号2层209      E_mail:admin@yunqings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