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河北永康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案竞争选任清算组成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4-02 阅读次数:1211 次 来自: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关于河北永康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
清算案竞争选任清算组成员
公 告
2018年11月28日,申请人梁振华向本院申请对河北永康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公司)进行强制清算。2019年5月23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院受理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社会中介机构与企业股东共同组成清算组成员,现公告如下:
01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永康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31日,在清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4A19494074L,住所地为清河县西关,法定代表人梁振华,注册资本壹仟零伍拾万元。经营范围为橡胶制品、汽车滤清器、工业滤清器、橡塑制品加工销售。
02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清算组成员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注册会计师、清算事务所派出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团队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具有清算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03申报方式
申报清算组成员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清算工作的经验、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清算组成员工作的团队人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清算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清算组报酬的报价方案。
04报名时间与竞选清算组会议召开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0年4月6日上午10时,召开竞选清算组会议时间4月6日下午14时。
05联系地址与联系人
河北省清河县人民法院301房间。联系人:闫恒新 联系电话:8053910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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