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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作者: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 时间:2020-08-13 阅读次数:1694 次 来自: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河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01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中科能源重整后一年内支出收益以及资产状况的变化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审计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审计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审计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审计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4、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02报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当入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系统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并在河北省高院入围的具有此类经验的审计机构;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曾承接过与债务人同行业的审计业务者优先考虑;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03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与意向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职称证(复印件);

5、审计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审计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04报名方式 

1、联系人:刘律师15511601208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

05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冀州区人民法院同意而为,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冀州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集体研究决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次审计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河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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