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建国:应允许经营不善保险公司破产重组
作者:何子旭 时间:2014-11-02 阅读次数:4437 次 来自:和讯保险
和讯保险消息 2014年11月1日,第十届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2014中国保险行业年度峰会在北京展览馆报告厅举办,本届主题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保险业转型升级”,和讯网保险频道全程直播。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任建国出席峰会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任建国出席峰会,以下为发言实录:
任建国: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
感谢组委会的邀请,让我有机会跟大家在一起交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颁布之后,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我们保险行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我认为新“国十条”的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型的重要标志,“国十条”的颁布充分表明了中央政府对于我们保险业给予的很高的期待。
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媒体让我写一篇文章,主要内容就是在新的形势下保险业变与不变的问题。要变就是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大家已经谈了很多,特别是刚才几位保险业的大佬都谈到了,要适应“国十条”的要求,去落实“国十条”的一些政策,我主要给大家谈一下我谈的不变的问题,我提到五个不变,就是保险业在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过程中,比较守住几个方面不能变。
第一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不能变。
保险业只有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才能自身壮大,不可能脱离经济发展的大环境而一枝独秀,更不可能偏离这个方向而一夜暴富。
第二坚持行业的本质属性和核心功能不能变。
新“国十条”明确提出,保险业的核心功能是风险管理,我觉得如果脱离了这一核心功能,我们保险行业就没有存在的价值。我同意刚才劲夫总裁讲的意见,我们还是要好好的研究,把握我们的风险管理。
第三坚持防范风险的底线思维不能变。
保险行业是经营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始终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
第四坚持保险业最大诚信原则不能变。
最大诚信原则是行业发展和生存的基础。我一直呼吁我们保险行业,要把保险这样一个高尚的事业真正做高尚。
第五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内在要求不能变。新“国十条”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外部条件,但是外因只能是事务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决定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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