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鑫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时间:2021-01-15 阅读次数:1184 次 来自:浙江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浙江鑫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年7月17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781破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鑫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鑫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提升浙江鑫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产的价值,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现按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授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鑫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概况
(一)公司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许占;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582681909U;
经营范围:普种城镇绿化苗生产、批发、零售(凭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普种城镇绿化苗生产(凭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设在:兰溪市永昌街道下姚村。农业项目开发,水果、树木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公司主要资产
鑫占农业油茶种植基地位于浙江省兰溪市柏社乡里方村。柏社乡地处兰溪市东北部,与建德、浦江、马涧毗邻,境内山地资源丰富。鑫占农业油茶种植基地的林地系向兰溪市里方村果蔬专业合作社合作租赁,双方签有合作经营协议,期限70年,至今未办理林权证。经管理人与相关主管部门求证,鑫占农业的林地具备办理林权证的资格和条件。
(三)公司优势
鑫占农业油茶种植基地自2013年开始种植油茶,已种植面积约1580亩,种植茶树10万多株,配套建设有道路、水池以及滴灌设施等。
二、投资对象
本次用于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的项目,即浙江鑫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兰溪市柏社乡里方村的鑫占农业油茶种植基地(以下简称“项目”)。
三、投资人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及自然人。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具有丰富的实体投资或管理经验。
(四)投资方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两个及以上的企业/自然人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本项目。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同时具备上述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投资须知
(一)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将从项目增值部分进行分配,具体比例另行约定。
(二)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三)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上述财产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四)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五)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投资者招募。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日17:00时止。
2.报名材料:(1)投资意向书,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投资金额及来源、投资方案(如有)、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2)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4)如有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5)报名前一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6)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报名的,须提交联合体投资合作协议,且各意向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自然人需签字捺印)。
3.意向投资人可随时联系: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许律师15988558681。
(二)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报备筛选结果,在听取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后再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三)缴纳保证金
审查完毕后,管理人将向全体意向投资人告知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通知其完成缴纳保证金等后续事宜。
(四)尽职调查
对于接到管理人通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配合其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意向投资人若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提供所需的必要协助。
(五)提交投资方案
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入围意向投资人根据其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如在报名时已提交《投资方案》,可依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调整,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新的《投资方案》。
(六)确定投资人名单
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指标,对《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候选投资人名单。
(七)投票表决
1.管理人将在债权人会议上提交候选《投资方案》,由全体债权人投票表决,选定投资人及《投资方案》。
2.管理人将债权人会议选定的投资人及《投资方案》向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报备。
上述各项工作的推进,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时间亦由管理人决定。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积极报名投资。
浙江鑫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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