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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时间:2021-03-01 阅读次数:1917 次 来自:浙江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7日作出(2021)浙07破申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金华市创捷电子有限公司、金华市乐慧博机电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年制造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1)浙07破4号决定,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金元律师事务所、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青年制造公司破产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2021)浙07破4号复函,批准管理人提出的《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为实现青年制造公司的持续经营及资源有效整合,力争通过清算转重整程序促使青年制造公司重整成功,青年制造公司临时管理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青年制造公司意向投资人,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青年制造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1609710301G,曾用名“金华北方福来车辆有限公司”、“金华北方客车制造有限公司”,2005年1月正式更名为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庞青年。公司住所地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工业园区M-09地块,登记机关为: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营范围:汽车制造(具体车型详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汽车配件制造;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压力容器安装(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青年制造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汽车生产资质、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土地、厂房等不动产;存货、设备等其他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及应收账款等。 

(一)汽车生产资质的分布情况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拥有卡车、客车和乘用车传统燃油车型和新能源车型的完整生产资质,目录序号07。

1.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本部,生产地址位于金华市工业园区M-09地块、浙江省金华市婺城新区,分别拥有5000台客车,3000台卡车的生产批复。

2.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生产地址位于江苏。

省如皋市城北街道雪袁线168号,拥有100000台乘用车的生产批复。 

(二)其他资产状况

1.青年制造公司有三宗土地共计738亩(金华市工业园区M-09号地块490亩、金华市工业园区E1-12号地块93亩、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M-10号地块155亩);

2.有房屋建筑物10处(其中有产权证8处共计72353.41㎡),构筑物53处,在建工程1处;

3.车辆22辆;

4.商标85项(国内56项、国外29项)、专利10项、车型资质10个;

5.长期股权投资共12项,包括6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和5家参股公司,其中1家子公司持有土地492亩(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石门村)、房产72512㎡;

6.另有生产线、办公用品若干及应收新能源国家补贴款、关联公司应收往来款等。 

二、行业地位及优势

青年制造公司客车产品与世界领先的德国NEOPLAN合作,产品覆盖长途旅游、公交、专用客车等全部领域,在国内创下骄人的销售业绩,并出口欧洲、美国、泰国、伊朗、俄罗斯、新加坡等众多国家和地区。例如长途旅游客车从2001年起保持高档客车行业领先地位;公交客车占据中国低地板公交车一半的市场份额,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客车采购招标中都取得优异战绩;青年“欧洲之星”客车,被指定为接送“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用车,还是杭“G20”峰会媒体代表指定用车。

青年制造公司生产的客车拥有多个国内首创车型:中国第一台高三等等级客车JNP6125-A、中国第一台低驾驶区客卧铺车JNP6127W、中国第一台13.7M座位车JNP6137、中国第一台13.7M卧铺车JNP6137W、中国第一台三层卧铺车JNP6137WF、中国第一台可以高速行驶的双层客车JNP6137S、中国第一台全承载低地板公交车JNP6120G、中国第一台13.7M低地板公交车JNP6137G、中国第一台18M铰接低地板公交车JNP6180G、中国第一台25米双铰接低地板公交车JNP6250G、中国第一台14米自行式高清电视转播车JNP6140、中国第一台顶置快充式电动公交车JNP6123BEV、中国第一台充换结合的电动公交车JNP6123BEV3。

青年客车引进德国尼奥普兰发明的全承载车身技术,高擎“安全承载价值”的品牌理念,坚持安全为本,不断自主创新,现已推出全新的青年第八代全承载车身技术。

三、招募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要求   

投资人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鼓励从事整车制造行业或上下游行业、与青年制造公司具有产业协同性的意向投资人参加,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至少一个投资人需符合上述条件。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报名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联合意向投资人应当联合制作《意向投资报名书》,联合单位应指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处理投资中的相关事宜。

2.主体材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等信息)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3)如以联合体方式报名,意向投资人应提交合作协议书,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前述相关资料,联合投资人应就本次报名承担连带责任。

(4)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投资人提交的资料。 

 四、招募流程       

(一)发布招募公告: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并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后,通过“优破案”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权威渠道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二)领取相关报名资料: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可联系管理人领取《意向投资报名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等范本。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的报名材料(指前述要求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一式四份,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594514952@qq.com。 

(四)管理人初审: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质和条件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提供与债务人相关的统一基础资料。 

(五)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青年制造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提交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并缴纳意向保证金后参加投资方案遴选(提交方案具体时间、方式以及意向保证金金额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意向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标的、收购价款、支付时间、经营方案、资金来源等。管理人根据实际招募情况制定相关遴选方案,并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开展遴选工作,最终确定正式意向投资人及备选意向投资人。 

(七)意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意向保证金缴纳     

本公告要求或管理人通知的意向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管理人通知缴纳意向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意向投资方案》遴选。

 2.意向保证金退还   

(1)未确定为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确定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遴选结果产生前明确放弃意向投资的投资人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在明确放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在管理人与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被确定为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日起30日内与债务人(由管理人代表)签订《投资协议》并缴清保证金(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可直接冲抵),否则,债务人(由管理人代表)有权没收其已经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取消其正式重整投资人资格,与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另行签订《投资协议》。 

五、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17时止。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忠彬、曹红光、夏祖兴。

联系电话:13606631739、13905799008、13605797328。

电子邮箱:594514952@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达中路1168号。 

七、报名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前来报名,参与投资。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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