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茂乡:国企改革中绝不能亏待职工
作者:郑一强 时间:2015-03-05 阅读次数:1767 次 来自:中工网
中工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郑一强)“全面深化改革必然涉及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必然触动和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好,才能很好的动员和引导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罗茂乡认为,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诉求,才能赢得职工对国企改革的拥护。
罗茂乡委员认为,我们的职工,对启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是非常支持的,但是职工也存在这一些担心。因为上一轮改革部分遗留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给职工带来了一些顾虑。
据四川省总工会对127家不同行业的国资国企的调查,68.1%的受访职工对国企改革持欢迎支持态度,认为改革有必要;但也有一些职工因分流安置问题对改革存在消极抵触情绪,尤其是“40、50”职工、困难职工群体和企业二次改革中的职工对改革后企业和个人前景有恐慌心理,48.1%的受访职工表示存在危机感。调查还显示,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广大职工民主法制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加之以往改革部分遗留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职工非常关注此次国有企业改革的公信度和公平性。
“很多职工担心改革政策在贯彻落实中走样,也担心改革方案一刀切,还担心改革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导致职工无法行使在具体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罗茂乡委员说,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势必要影响国企改革的全局,“职工提出的合理的利益诉求,应该予以重视,绝不能亏待职工。”
那么,如何在国企改革过程中维护好职工的权益呢?罗茂乡委员认为,首先要保障职工民主权利,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对未经职代会审议的改革改制方案和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不予批复实施,同时明确在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让职工参与到改革过程中,使改革变得透明、公开,就能赢了更多职工的信任。”
“同时,对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富余人员,要做好分流安置工作。”罗茂乡委员认为,除了要提供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给予经济补偿之外,还在生活费、五险一金缴纳、计算工龄、优先上岗等为难题上,应该有相应的考虑。“对上述人员分流安置所需资金应落实到位,建议以各级地方政府出一点、企业自筹一点的方式来解决;对企业困难存在资金缺口的,政府应负责统筹落实。”
“改制企业中,有不少困难职工,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我们要关心,更要予以帮助。”罗茂乡委员认为,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全面排查改革改制企业职工的生活状况,对因病致贫等遭遇特殊困难的职工给予必要救助。
< 上一页1下一页 >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