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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法院要为民企破产开“绿色通道” 不能人为设障碍

作者:赵强 时间:2015-09-28 阅读次数:1736 次 来自:河南商报

    民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难,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少……今年6月,河南商报曾推出新《破产法》实施八周年系列报道,聚焦困难企业的退出与转型。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作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他表示,法院要为民营企业破产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做到有案必立,决不能人为设置障碍。

    在今年年初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杨清河、马书龙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涉及民间借贷的民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建议”,主要反映涉及民间借贷的民营企业破产难的问题。

    张立勇介绍,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发现破产难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此类案件涉及的债权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一旦宣告破产,债权人会认为投资“打水漂”了,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一些地方不愿让、不敢让这些案件进入破产程序。

    为解决该问题,张立勇称,省高院组织部分中级法院到省外调研,认真学习温州等地创造的“政府主导、企业自主、司法保障”成熟经验,形成调研报告,下发全省法院借鉴。

    张立勇说,各级法院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汇报,在处理涉及民间借贷民营企业破产问题上达成共识,政府要支持债权人、民营企业积极申请破产,法院要为民营企业破产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张立勇还明确表示,各级法院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和《破产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此类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决不能人为设置障碍。

    针对债权人面对企业申请破产时的顾虑,张立勇说,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邀请债权人旁听典型案件审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破产是实现平等受偿的合法有效途径,从而消除顾虑和抵触情绪,提高申请破产的积极性。(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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