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宏声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优化现有重整计划草案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作者:gh_2f463b277021公众号 时间:2021-07-11 阅读次数:5233 次 来自:gh_2f463b277021公众号
四川宏声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就优化现有重整计划草案
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广汉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9日受理四川宏声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经广汉市人民法院裁定,宏声公司自2020年9月16起进行重整,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广汉市人民法院,法院于2021年3月1日组织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现对于该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原出资人组等已表决通过,但表决期限截止后,担保债权人组尚未表决通过。
近日,担保债权人乐山商业银行彭山支行及广汉农商行多次向法院及管理人来函,要求宏声公司继续推进重整,但要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优化,并要求补充招募投资人参与谈判。多名普通债权人也表示要继续推进重整,希望尽快完成重整。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现根据广大债权人的意愿及要求,补充招募投资人,对现有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优化调整,力促重整成功。具体公告如下:
一、宏声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宏声公司于2005年2月5日设立,其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正江,现有股东为成都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高山流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10%。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气设备、金属材料、计算机软硬件。
(二)资产情况
1.土地
土地证号:2005-7043,土地面积:42342.82平方米(根据目前评估的情况),土地座落:广汉市西外乡金山村,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抵押权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抵押金额10000.00万元,评估价值9967.5万元。
2.会所
坐落:广汉市西安路39号圣芭芭小镇会所(101号-108号),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212.83平方米,抵押给四川瀚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抵押金额51702145.3元,评估价值1419.57万元。
3.五组团联排别墅
五组团联排别墅共计10857.9平方米,现前述房产已封顶,但门窗、外墙、水电气、绿化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工,不具备出售条件。评估价值4130.89万元(其中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2908.73万元,土地使用权已抵押至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金额3650万元;建筑物价值1222.16万元)。
(三)负债基本情况
截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已申报债权72户,申报金额2151857103.18元。经债权人审查,现已初审确定债权42户,债权金额合计914537473.9元。
二、补充招募重整投资人条件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三)具备进行重整投资的能力和管理团队;拥有已完成房地产项目的业绩。联合体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联合体其中之一符合上述条件即可。
三、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应载明公司基本情况、债务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等内容,需加盖公司公章;债务清偿方案原则上不低于现重整计划草案);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账户资金情况或资产情况;
4.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四、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经遴选初步确定为最优方案之日起3日内,投资人交纳投资保证金6000万元(根据管理人前期招募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仍适用其报名时公告的保证金金额),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后,自动转为投资款。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重整;如重整计划表决未通过,退还投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管理人在退款条件成就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18:00;
2.报名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商业中心E栋27层;
3.意向投资人需保密的材料请自行密封;本公告期满后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遴选日之前现重整计划草案已经表决通过的,则不再组织遴选);
4.联系人:刘律师13689608990
四川宏声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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