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破产重整案信托公司招募公告
作者:上海破产法庭公众号 时间:2021-08-06 阅读次数:11290 次 来自:上海破产法庭公众号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破产重整案
信托公司招募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于2020年10月10日作出(2020)沪03破3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中科建设”)重整一案(下称“本案”),并于同年10月23日作出(2020)沪03破307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中科建设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本次招募信托公司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设立信托计划优化中科建设资产及债务处置方式,实现中科建设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
一、中科建设基本情况
中科建设成立于1991年8月27日,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住所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绣东路2777弄31号,法定代表人为顾玮国。注册资本11,003.15万元。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通讯器材、化工设备及配件、橡塑制品、机电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

二、招募须知
1. 工作要求
(1)出具整体信托方案,负责信托计划的设立、运营、管理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和签署。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托公司职责和义务。
2. 主体要求
(1)报名公司应为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信托从业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报名公司不符合该等要求的,中科建设、管理人有权不接受该公司报名。
(2)报名公司应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并能出具相应材料证明。
(3)信托公司需承诺:处于存续状态;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一年未被监管机构采取过处罚措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3. 文件要求
决定参与招募的,应提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包含下列事项:
(1)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资质、获奖情况、公司优势等。
(2)初步信托计划方案。
(3)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以及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业绩经验介绍。
4. 保证金要求
如信托公司明确承诺引入或提供重整资金支持的,应在中选情况下按照中科建设、管理人的要求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在中科建设、管理人向中选公司发出中选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管理人账户,保证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承诺拟引入或提供重整资金的2%。
三、评选程序
1. 评选流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8月15日中午12:00为本次信托公司招募的尽调期间,有意向参与评选的参选人,可在与中科建设及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对中科建设开展尽调工作,中科建设及管理人将给予配合。
(2)有意向参与评选的参选人应于2021年8月15日中午12:00前向管理人电子邮箱提交书面报名文件,并于现场评比当日提交报名文件原件。报名文件应包含正本1份、文件副本5份,《承诺书》1份、委托书1份,报名文件均应加盖报名人公章。
(3)2021年8月17日上午9:30,将在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评比,报名公司应当指派1至2名代表现场陈述。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上海以外地区报名公司不便于参与现场评比的,相关报名公司可通过远程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参与评比。
(4)陈述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个参选人陈述时间限定在15分钟内。
2. 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信托公司进行选聘。评选标准将包括报名公司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和团队、答辩、报价、对重整方及重整资金落实的支持等方面。评选将采取当面陈述、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取评审委员会各委员所评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 公布选聘结果
中科建设、管理人将按符合条件的报名公司最终得分高低确定中选公司,并发送中选通知书,指定排名第一的公司为本案的信托公司,确定排名第二的公司为备选信托公司。
中选公司及备选公司确定后,中科建设、管理人将向中选公司及备选公司发出通知书,并向上海三中院备案。
四、联系方式
信托公司选聘招募咨询工作由管理人负责。
联系人:康文、陶倩瑛琦
电话:136-8183-9014
电子邮箱:zkguanliren@vip.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绣东路2777弄31号
特此公告。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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