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奖招募重整投资人
作者:破产法实务公众号 时间:2022-02-14 阅读次数:414 次 来自:破产法实务公众号



(2021)天冠破管字第011号
为顺利推进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冠公司或债务人)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可能。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将可能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
一、债务人概况
天冠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在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晓阳,公司住所地为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王家洲村,公司经营范围为燃料乙醇及副产品技术服务;稻谷收购、销售;生物质发电;农作物桔杆收购。
二、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后,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地接受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为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并了解公司的相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签署相关保密承诺和《保密协议》。
(二)招募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不限行业,但拥有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者并购整合经验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较好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各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且其中至少一个投资人符合全部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提交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管理人联系,接洽报名及尽调事宜,并于2021年9月15日17时前(含当日)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
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weiqi.wang@dentons.cn。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武汉市香港路浙商大厦 11楼大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伟琪律师
联系电话:18963990242
3.报名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应向管理人同时提交以下全部资料:
(1)主体材料,企业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简介等;自然人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材料,包括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
(5)重整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意向、重整投资计划及经营方案、重整资金安排计划等)。
(6)同意对知悉的天冠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联合体报名者应提交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材料。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除特别注明复印件的以外,均需提交经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原件各一份。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规定补正期内未按要求补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资格。
(三)缴纳报名保证金
形式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缴纳报名保证金通知与签署《保密协议》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在管理人发出通知后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并签署《保密协议》。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签署后的《保密协议》提交至管理人处。未按要求缴纳报名保证金或未签署《保密协议》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视为撤销报名。
管理人收到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签署后的《保密协议》,并经查验确认后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四)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天冠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当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结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全部费用。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无条件配合管理人。
(五)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于2021年10月15日12时前(含当日)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交易安排、资金来源、报价依据、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过渡期安排、职工安置方案、其他保障措施等。
(六)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第一重整投资人及候补重整投资人。对于未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公布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对于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一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缴纳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投资保证金,并就《重整投资协议》文本展开补充谈判,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若第一重整投资人无法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缴纳投资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有权同时与候补重整投资人就《重整投资协议》文本及缴纳投资保证金事宜展开谈判,直至管理人与第一重整投资人或候补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之日止。对于最终被淘汰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向债权人公布《重整计划(草案)》时,无息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
五、其他事项
管理人可以根据重整情况的需要调整、中止或终止本公告。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意向投资者在形成初步投资方案时需获取天冠公司相关信息,可与管理人接洽。
附:1.债务人主要资产明细(供参考,具体投资人尽调结果为准)
2.债务人重整优势
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债务人主要资产明细
1.位于洪湖市乌林镇王家洲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339,048.43平方米,土地使用证证号:洪湖国用(2007)第38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2.位于洪湖市乌林镇王家洲村的在建工程,证号为洪湖市房建乌林字第2015000011号,面积4177.21平方米。
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天冠年产1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核准的批复。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北天冠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2:债务人重整优势
一、市场空间巨大
在国家大力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的政策环境下,湖北省政府对项目的推动力度非常大,已将全省封闭使用乙醇汽油列入湖北省国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按2017年《湖北省能源手册公布》的数据,湖北全省(含民营加油站)汽油消耗量为840万吨,按每年5%递增,则2020年湖北省汽油消耗量在926万吨左右,按每年10%的添加量,则2020年湖北省燃料乙醇的消耗量在92.6万吨左右,市场需求巨大。
另一方面,当前湖北本土没有一家燃料乙醇生产企业,据国家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湖北省也仅有20万吨规划产能,且都未建成。缺少本地生产企业,市场供应不稳定,是目前湖北省不能全省推广燃料乙醇的主要原因。本项目如能重整成功,能有效缓解当地乙醇汽油供给的不平衡局面,填补湖北省燃料乙醇生产的空白。
二、原料供应成本优势巨大
天冠公司已向国家申报燃料乙醇在建项目名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建成后可向国家申请陈化粮拍粮资质,则可用低于市场价2/3的价格购入陈化粮进行燃料乙醇的生产,极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三、交通运输便利
天冠公司项目所在地洪湖市地处长江之滨,是优良的港口。项目所在地紧邻湖北、湖南两大商品粮、陈化粮基地,原料能够沿长江运至洪湖码头,降低原料成本。同时产品可依长江水道,直接运抵中石化湖北分公司在沿江各大城市油码头建立的混配站。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