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嘉奥多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作者:平度市人民法院公众号 时间:2022-05-07 阅读次数:481 次 来自:平度市人民法院公众号
本院受理青岛嘉奥多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几个问题的通知》,本院决定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指定清算管理人、成立清算组,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编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员名单》中青岛地区的一、二、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团队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派驻本案人数均不得低于3人(需具有法定资质)。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发送电子版)向本院提交内装订成册的申报书(一式八份),并附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编入省市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自然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数量、名称、类型及进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邮件送达地址;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4、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员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报价方案;
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17时00分(以收到材料为准)。
四、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平度市人民法院技术室
联系人:杨莉娜
联系电话:0532-80817293
电子邮箱:675775501@qq.com(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此邮箱)
联系地址:平度市红旗路33号
五、选任规则
1、本院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本院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方案》进行书面评审,按照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主观态度、履职评价、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程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按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破产案件入围参与摇号的三家申报主体;
3、对评选出的前三名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摇号(若提交《方案》的中介机构少于或等于三家的,直接随机摇号),产生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随机摇号选取一家机构为本案的备选管理人;
4、被确定的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六、企业的基本情况
青岛嘉奥多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经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登记,于2018年7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股东为陶从理(持股60%)、陶丽桔(持股40%)。2021年9月6日,被申请人青岛嘉奥多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经本院调解解散。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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