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词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清算网 > 清算视点

周家琮:国企解困和僵尸企业处置

作者:周家琮 时间:2016-10-25 阅读次数:5649 次 来自:经济观察报

  三、关于债改股、改制分流和多兼并少破产

  债改股曾被视作国企解困的有力手段;改制分流则是解困的重要途径之一;多兼并少破产也一度被作为解困的理想方法。今天的僵尸企业处置,还能不能重拾这些解困利器?

  人们总是习惯于首先从自己的经验武库中寻找武器。最近宝钢一位领导就倡言,可重启债改股,以解决僵尸企业的问题。这也许反映了众多深陷债务泥沼企业的心愿,但笔者窃以为药不对症。首先是两者目的不同、方向相反。债改股的目的,是通过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令企业起死回生。而处置僵尸企业,是不再盲目扶持、促使其遵循经济规律退出市场。其次是两者着眼的对象和层次不同。债改股的对象,是着眼挽救具体的企业。而处置僵尸企业,是要扭转某些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亏损的整体局面,即使债改股解决了个别企业的困难,但无补于解决产能过剩的全局。正如录取率有限,给个别甚至全部考生加分,也改变不了必然有考生被淘汰的格局,反到可能滋生不公和腐败。而且债改股对国企解困的实际效果,亦值得推敲。债改股是在一定期限内、对企业债务停息挂账,以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对应的银行资产损失和处置,本可在金融系统内、或财政援手据实直接处理,也可以不搞停息挂账、制订政策鼓励银企双方直接进行国际通行的债务重组。“债改股”貌似形式周全、却周折费力、叠床架屋,效率、成本、善后皆无优势,有点脱离实际盲目学习国外。以笔者皆曾参与的切身感受,债务重组远比债改股成本低、效率高、遗留问题少。笔者曾经为某兼并对象企业的外资银行债务,和该银行谈判债务重组,谈判过程高效、协议简要、成效显著。而笔者参与的多家企业债改股,委实费时费力代价不菲、苦不堪言,还给后来的企业治理和资产处置,留下诸多后遗症。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入股企业,对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并无裨益,却大大增加了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的制度成本。其对企业资产的监管,本乃债权人的法定权利,亦可通过双方协议予以进一步保证,大可不必为此专门组建债改股公司、入股和进入董事会。有些资产管理公司还被成为企业大股东,由于对实体企业完全陌生,由其操刀企业经营和资产处置的效果,不难想见。而且债改股并非普惠,只有少数企业通过审批获得资格,跑部钱进、寻租不公,亦在所难免。

  最近还有专家认为国企解困改制分流的经验,也可用于僵尸企业处置,对此笔者亦不敢苟同。困难企业改制分流,其目的、对象和债改股一样,皆着眼于挽救个案企业,自然也不适合着眼全局的僵尸企业处置。当年的困难企业,主要是因为老国企的经营机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洗礼,如今僵尸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差距,已非企业困难的主要原因。况且改制分流中小型企业比较容易,而目前僵尸企业中有不少大型甚至特大型企业,改制分流也难实行。

  多兼并少破产,自然是处置困难企业的美好愿望,也曾是国企解困的理想途径。但据国家经贸委当年介绍,企业通过兼并解困的成功案例屈指可数,不成功的教训却比比皆是。兼并失败案例中,有的是政府卸包袱为兼并而兼并,既无优势互补、更缺解困良策,企业被兼并后困难依旧,只不过从社会上的困难企业,变为兼并方内部的困难单位。甚至兼并方本来经营状况尚可,背上被兼并方的包袱后,自身反而陷入困境。当时的兼并,虽号称企业自主,其实多为政府“拉郎配”。包办婚姻的双方貌合神离,管理难整合、文化难融合,相互提防埋怨、内耗严重、两败俱伤,有的最后又被迫分开。更有甚者,少数被兼并企业情况复杂、环境险恶,兼并一旦触动盘根错节的内外既得利益,往往导致内讧甚至动乱。所以在国企解困已初见成效、也取得一定经验的1999年,鉴于此前的兼并败多成少,国家经贸委实事求是地明确提出,对困难企业处置今后以破产为主、不再审批兼并项目。今天处置僵尸企业,不应忘记这一段历史教训。目前提倡“多兼并、少破产”,其愿望固然良好,但僵尸企业究竟应该如何处置,还是一要遵循经济规律、二要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破产难”的根本原因,既源于计划经济的思维、不愿面对企业有生有死的市场经济常态,也局限于改革的实际进程、当前企业规范有序破产的社会条件尚不完备。本应该借处置僵尸企业之机,转变观念、倒逼改革,切实解决“破产难”,而不是一味回避破产。而究其根源,今天僵尸企业累积成患的困难局面,正是“少破产”的一厢情愿、对破产千方百计拖延躲避的必然结果。

  国企解困为度过当时的经济困难、为之后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但进入快速发展的新世纪,人们忽视了国企改革的继续深化和推进,致使处置僵尸企业的难题,再度摆在我们的面前。回顾历史、面对现实,最重要的启示也许是:惟有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企其兴也勃、其衰也忽的周期轮回,才不致在若干年后,再度“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 上一页 123 下一页 >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

免责声明:本网站旨在分享破产与重组行业相关资讯及业内专家、学者、律师的精彩论文和观点,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如需要转载网站原创文章,请提前联系本网站及作者本人取得授权,并注明转自"中国清算网"。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将立即删除。通讯邮箱:343345761@qq.com,电话:15628863727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 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26899号-5    
电话:010-8529529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1号2层209      E_mail:admin@yunqings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