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路在何方?
作者: 时间:2016-12-02 阅读次数:1659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自《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已经有50家上市公司先后通过重整程序实现重生,十年来平均每年有5家上市公司选择重整。重整程序是《企业破产法》引入的全面应对企业危机的处置方式,该程序在危机处置方面效果显著:公平性、高效性、彻底性。也正因此,重整程序早已成为上市公司应对危机的重要方式。
上市公司重整与非上市公司重整有何不同?
上市公司因其公众公司属性,所谓影响面广、事儿大,因而诸多方面都与非上市公司不同。如重整受理,即需要最高院同意,还需要相关监管机构的首肯,受理前也需要做好各类风险应对措施。在重整程序中,需要在债权人权益保护与中小投资人权益保护做好平衡,信息披露机制受到多方监管等。
清壳式重整还会继续吗?
“壳价值”上市公司重整绕不过的话题。也正因为“壳价值”的“不可估量”,成为债权人、中小股民、投资人博弈的焦点,也使所有利益相关方“拧成一股绳”。为使壳价值最大化,重整程序可以为多方实现共赢,债权人、中小股民通过清壳换新生,股票价值上升、偿债资金有保障;投资人长线投资,换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市公司清壳式重整是源于“壳价值”不可估量,而随着注册制推进,在壳价值逐步降低时,清壳式重整将不可避免会减少,未来上市公司重整将更多关注于上市公司本身的资产价值与运营价值。
上市公司会破产清算吗?
截至目前,50家上市公司进入重整,没有一家重整失败而破产清算,也没有任一上市公司直接破产清算。上市公司不走或不愿意破产清算,这是当前市场的利益分配机制就早已确定的结果。当上市公司存续的价值或存续带来的潜在收益高于破产清算时,破产清算就自然会被债权人、中小股民、投资人排除在外;只有当上市公司存续带来的损失高于存续时,破产清算才会进入各方选择范畴。
50家破产重整上市公司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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