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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鞍钢矿山附属企业公司复州湾建材总厂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招募公告

作者: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时间:2023-03-14 阅读次数:258 次 来自: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关于鞍钢矿山附属企业公司复州湾建材总厂

破产清算案

审计机构招募公告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日裁定受理了鞍钢矿山附属企业公司复州湾建材总厂(以下简称“建材总厂”)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观韬中茂(大连)律师事务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因案件需要,需对建材总厂的资产进行审计,现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

一、招募须知

(一)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招募公告,接受各方监督。

(二)投标服务商应细致阅读本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履行。

(三)本次招募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10时止。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协助管理人对建材总厂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清查,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实施审计工作、清查企业资料、清点财产、登记财产状况、核查债权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二)中选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处理受托事务过程中获取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不得利用尚未披露的信息牟利;

2.谨慎、合理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有关事务;

3.不得与建材总厂及受托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招募条件

(一)    投标服务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

(二)    投标服务商注册地在大连市或在大连市设有分支机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审计机构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三)    投标服务商具有审计机构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四)    投标服务商应熟悉审计业务;

(五)    投标服务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审计经验;

(六)    投标服务商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七)    投标服务商应能够保证派驻充足人员参与本项目,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队伍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八)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清算财产特点等对投标服务商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或要求的,投标服务商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四、竞聘报价事项

本次报价费用中除包括相关服务费用外、还应包括增值税、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复制打印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应符合国家规定、行业标准及惯例,报价必须明确。

五、选聘标准

以参加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为主要评审指标,并结合投标机构的资质、服务方案、工程流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人员人数、为企业破产清算提供专业服务的业绩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聘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或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库机构中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投标文件

(一)投标服务商简介,含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业务资质等;

(二)投标服务商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服务商最近3个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和机构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

(四)投标服务商提供近3年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五)投标报价函,含服务费收取方式、服务费收取标准,注明报价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服务费用、增值税、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复制打印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六)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对本次邀请所涉信息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愿意接受本次选聘的结果,并自愿承担未能被选中的风险。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送达

上述投标文件应统一装订成册,于封面加盖投标服务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投标服务商应将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密封邮寄至指定地址或送交管理人联系人,将投标书盖章版扫描件发送给管理人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文件送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6号人寿大厦1109室

联系人:张诺 

电话:13604091049

八、中标通知的发布

经评审将确定中标单位一家,管理人将向中标单位发送通知函。中标单位须于接到通知函之日起2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如中标单位未如期与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未按服务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管理人取消中标单位资格,或终止服务协议。

九、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对全体投标服务商同等适用。

(二)如有影响本次招募的重大事项发生或依据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或延长本次招募期限,管理人无需对投标服务商的工作作出任何补偿。

(三)聘用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材总厂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

(四)本次招募审计机构并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招投标活动。本公告由鞍钢矿山附属企业公司复州湾建材总厂管理人负责解释。

鞍钢矿山附属企业公司复州湾建材总厂管理人

2023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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