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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作者: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时间:2024-01-04 阅读次数:220 次 来自: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招募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2日裁定受理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宇浩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请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后,将本案移交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要法院”)继续审理。高要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作出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肇庆宇浩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肇庆宇浩公司名下开发有紫云汇楼盘,目前处于部分烂尾状态。为推进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为未竣工工程续建方案可行性提供支持及投资人投资提供决策参考等,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肇庆宇浩公司破产清算案提供工程造价鉴定、咨询服务,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肇庆宇浩公司基本情况

肇庆宇浩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073462070C,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宇浩大道6号紫云汇花园紫云中心第二层之一。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体育健康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肇庆宇浩公司在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土名:金鸡山)地段开发有紫云汇项目,项目总占地约500亩,规划总建面约665402.11㎡,产品有别墅、公寓和住宅,规划分4期开发,目前只开发到紫云汇花园二期。紫云汇花园一期包含已售罄的住宅A一区、住宅A二区、住宅A三区及商业,以及基本售罄的住宅B1区、住宅B二区。紫云汇花园二期仅开始建设风情小镇T3栋、T4栋及地下室。紫云汇花园一期住宅B1区、B二区,以及紫云汇花园二期风情小镇T3栋、T4栋及地下室目前均处于部分烂尾状态。

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1.对肇庆宇浩公司已完成的尚未进行工程结算或管理人认为需要鉴定部分的建设工程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或工程造价鉴定,出具相关书面报告(含结论等)。

2.依据规划、设计、施工图纸要求以及交付标准等,对未完成部分的工程进行复工续建状态下,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出具工程预算书/审核报告)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并根据政府、法院、管理人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意见、报告。

3.必要时,根据政府、法院、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

4. 为政府、法院、管理人提供全过程专业知识咨询。

(二)服务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于收到管理人发出的选定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指派符合报名文件中所承诺的相关专业人员入场开展工作。

2.针对紫云汇花园一期住宅B1区、B二区,以及风情小镇T3、T4栋及地下室项目从项目现状续建至交付标准,需在2024年1月22日前出具工程预算书/审核报告,并于2024年1月25日前出具盖章正式稿(纸质版5份,并提交PDF电子扫描版和WORD版)。

3.针对风情小镇T3、T4栋及地下室项目现状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造价鉴定报告需在2024年3月1日前出具初稿,2024年3月5日前出具盖章正式稿(纸质版5份,并提交PDF电子扫描版和WORD版)。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有效工程造价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报名机构应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人员信息平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服务网)名录内(专业类别:工程造价);

3.报名机构需具有独立承办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的工程造价鉴定、咨询服务经验;

4.与肇庆宇浩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5.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6.报名机构报价需根据各项目的委托事项分别提供报价(即“报价一”、“报价二”、“报价三”),报名机构报价总和=“报价一”+“报价二”+“报价三”。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单方减少委托事项并减少对应服务费用。

7.报名机构提供的报价总和不得超过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标准,且不得高于人民币壹佰万元。

四、材料提交

报名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二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工程造价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名机构简介,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报价方案;

7.报名机构已被编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人员信息平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服务网)名录内(专业类别:工程造价)的证明;

8.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除政府、法院和管理人外,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国家、省、市、行业工程造价鉴定规范要求;

(5)保证报告所提及的各项内容均能向政府、法院、管理人提供相应的基础证据(扫描件)予以佐证;

(6)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正式报告;

(7)列席债权人会议或听证会,接受政府、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明确说明出具报告的时间;

(9)对从管理人处获取的资料保密;

(10)承诺报名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11)本招募公告内容和各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作为委托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2)承诺不实愿意接受处罚;

(13)承诺报价费用为包干价,即包含政府、法院、管理人在本公告中将针对紫云汇花园一期住宅B1区、二区和风情小镇T3、T4栋及地下室项目所进行的和潜在可能进行的一切造价鉴定、咨询服务工作,报名机构均承诺不以增加工作量而要求额外支付费用。

五、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在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报名机构中,以价低者中标。如同时有两家及以上的报名机构提供的报价均是最低价,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机构开展工作的便利性、人员安排、规模、经验、出具报告时间等因素,在其中择优选择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如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则直接选定该机构为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同时,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一家报名机构作为备选机构。

六、服务费用及支付

1.报价不得超过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标准。

2.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为开展工程造价鉴定、咨询服务和接受询问等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3.服务费用的支付:无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偿。

4.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进行调整、补充或出具的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时,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错漏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七、报名期限及方式

1.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2.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内以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公章)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二份(仅限顺丰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提交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3.管理人咨询方式:黄律师13680782597。

4.邮寄地址及电话: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滨江大厦9号堤上3楼(黄律师13680782597)。

八、特别说明

1.管理人将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标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招募公告的权利。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紫云汇花园一期住宅B1区、二区

风情小镇T3、T4栋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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