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监会“划重点”:债转股、债委会和普惠金融普惠金融不仅要“设机构”还要“建机制”
作者: 时间:2017-08-23 阅读次数:1163 次 来自:涅槃网
随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银监会对如何服务好实体经济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和部署。
8月18日,“银监会近期监管工作通报”通气会上,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徐洁勤强调,要继续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和债委会制度,对普惠金融提出“不仅要设机构还要建机制”的要求。
关于市场化债转股,徐洁勤表示,目前有多家银行通过所属实施机构或AMC同钢铁、煤炭、化工等行业企业签署了框架协议。“目前共批准了四家大型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农行和建行的新设实施机构都获批开业了。”
此外,她提到,为推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健康有序开展,目前银监会正加快推进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相关制度出台,相关办法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不过,多位业内人士提醒,此轮债转股不应变成账面腾挪的游戏。市场化债转股是市场主体之间依法进行的自主行为,要“一企一策”,难以规模化大面积复制,但目前以建行为首、全国推进的债转股协议已逾80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徐洁勤提出,要因地制宜将债务重组和市场化债转股有机结合。“引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授信管理,减少多头、过度授信,综合利用理财、租赁渠道,满足企业兼并重组不同阶段的 资金需求。”
除了市场化债转股,债委会也是化解风险、处置问题企业不良贷款的关键一环。徐洁勤指出,银监会今年将继续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要求债委会主席行切实负起有效责任,履行好发起、日常运行责任。
“进一步完善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细化分类名单制管理,有序退出各类‘僵尸企业’,鼓励银行对主动去产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进行金融债务重组;对能产生整合效应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徐洁勤说。
普惠金融不仅要“设机构”还要“建机制”
在讲到普惠金融时 ,徐洁勤指出,要完善和落实 普惠金融事业部的专门经营机制,不但要“设机构”,还要“建机制”。相关机制主要有:综合服务机制、统计核算机制、风险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按照贴近市场和客户的原则,探索符合普惠金融需要的信贷管理,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决策链条。”
此外,徐洁勤表示,目前国有大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均在设立过程中,并且取得了良好进展:董事会层面,相关银行都成立或者指定了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的专门委员会;管理层、高管层层面,也成立了专门的推进委员会或办公室。
“五家大行的普惠金融事业部全部正式挂牌,正在开展一级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和向下延伸工作,计划年内要在16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或城市群,全面建成普惠金融的服务机构。”徐洁勤介绍。
对于小微、三农,徐洁勤指出,银监会将继续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扶持力度。在精准扶贫、脱贫方面,近期银监会会同多部门下发意见通知,明确小额扶贫信贷差异化监管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广“网格服务”“银税互动”“政银担合作”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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