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与重生
作者:陈有西 唐吉平 余鸿钧 时间:2012-04-27 阅读次数:13985 次 来自:浙商网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唐吉平
民间借贷危机,导火索是实业投资暴利终结
温州的民间借贷是一种传统的金融活动。从其运作方式看不具有现代金融(包括股权或债权债务融资)的基本特征。现在很多的民间借贷,从形式上更类似于优先股权的投资。我想要提醒民间放贷人的是,高收益往往意味着高风险,如果从事的是类似于股权投资型的借贷活动,就应该理性地认识到背后潜伏着的危机。
立人集团这一事件爆发后,有声音指责政府不作为,亦有说法称银行需更多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考虑到投资中间的风险控制,从操作层面上看,不如鼓励拥有闲置资金的企业或者个人参与成熟而规范的投资活动。这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这也应该是民间金融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委托更专业的人士去从事专业化的投资。
从目前来看,民间借贷屡屡掀起风波,主要是因为目前大的经济环境正在面临转变拐点。
过去20年来,浙江的民营企业家们面临的是一路高歌猛进的市场环境,只要有钱、有胆识去投资,无论房地产、矿产等产业都能实现不菲的利润回报。而在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国内的传统产业总体走向下行曲线,曾经高速粗放的增长方式已经改变,大部分企业无法通过实业实现高额利润。新兴产业或许是利润增长点,但同样伴随着高风险。这样一来,原来的债务人自然负担不起民间借贷产生的高息,资金链一紧张,就容易崩盘。因此立人这样的案件,近年来频频发生,有其客观因素。
从这个角度来看,认为民间金融阳光化就能避免类似于立人集团的企业不倒下,是不完全的。因行业大环境的影响,企业经营不景气,该倒还是会倒。
如果“阳光化”是从债务人借贷情况公开化、透明化的角度考虑,倒有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环境起到一定影响。民间放贷人有条件清楚了解借贷人的负债状况、企业运营情况,会帮助其评估投资风险,做更理性的投资。但从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要做到这点暂时有很大的难度。
谈到金融垄断,我认为是言过其实,而企业常常说贷款难,那是由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安全性原则决定的。
近年来,金融环境较过去已宽松不少,特别是银行业相对于企业的垄断地位几乎是不存在的。我们来看看目前国内银行业的构成,除了5大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有无数家城市商业银行,再加上各种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
最多是央行实施紧缩货币政策、市场银根紧张时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偏于强势,但央行实施宽松货币政策、市场银根充裕时则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会偏于弱势。
至于银行放贷问题,要知道银行的信贷资金是源于公众存款,它必须首先保证本金的安全回收,哪怕利息和利润低一点也没关系。因此在对企业放贷问题上,银行是谨慎、而且必须是谨慎的。目前全国不少地方(包括温州)爆发的民间集资崩盘案件,已经给当地政府维持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很大压力。要是有商业银行因为放贷风险而倒闭,那可是不管哪一级政府都难以承受的经济和社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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