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破产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作者:华信清算 时间:2007-12-13 阅读次数:3449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审理破产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省商事审判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根据新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通知要求,以及省高院商事审判会议的意见,针对我市破产案件审判的实际情况,对涉及破产案件审理中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破产案件时参考。
一﹑正确区分破产案件清算﹑重整﹑和解制度。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
三﹑正确处理破产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
四﹑破产管理人制度。
五﹑破产企业职工债权清偿问题。
六﹑做好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审查工作。
七﹑做好破产案件的信访申诉工作。
八﹑建立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审查备案制度。
九﹑严格监督规范清算组或管理人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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