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方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例
作者:破产管理人 时间:2013-01-17 阅读次数:6989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乐山市x x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30日依法受理四川方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案,并于2006年2月9日依法裁定宣告方舟公司破产,同时指定成立了四川方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破产原因
方舟公司是由四川方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方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于1998年9月15日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港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14432.25万元,其中四川方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813.6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8%,方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618.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方舟公司从1998年4月开始筹建,2000年5月正式建成投产,但自2002年以来,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内部管理不善,经营规模不断缩小,经营业绩不断下滑,现金流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财务状况恶化,于2005年6月30日被迫停产。由于方舟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巨额债务,2005年11月21日,方舟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乐山市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四川方舟铝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方舟公司破产还债。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30日依法受理了本案,于2005年12月2日依法成立了方舟公司企业监管组,并确定了方舟公司留守人员,以确保方舟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结果是:截止2005年11月29日,方舟公司资产总额为251337694.03元,负债总额为254193027.65元,净资产为-2855333.62元,资产负债率为101.14%,已资不抵债。
方舟公司走上破产之路,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
1、 方舟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经营规模不断缩小,经营业绩不断下滑,现金流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经营状况连年恶化,亏损逐年增加,无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主要表现在:方舟公司内部各生产车间、部门均有对外采购和销售的权利,产、供、销管理无序,加上方舟公司财务部门无权对各生产车间、部门进行财务监管,财务部门人员配备不齐,人员变动较大,而且没有变动的交接手续,致使公司的财务管理失控,财务状况逐年恶化。
2、 债务巨大,高达两亿五千余万元,公司无法连续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巨额亏损。
3、 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短缺。在方舟公司生产经营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四川方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断增加占用方舟公司资金,致使方舟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严重短缺,资金链断裂,被迫于2005年6月30 日停产。
二、 清算组开展工作的情况
(一) 成立清算组并接管破产企业
2006年2月13日,人民法院以[2005]乐民破(决)字第6-2号决定书,指定成立了“四川方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接管并负责该案的破产清算工作,清算组由王斌任组长,共11人组成。
2006年2月24日,方舟公司清算组在人民法院的召集下进驻方舟公司,清算组和监管组进行了工作交接,监管组依法向清算组移交了公司资产、文书、档案、财务账册、公章等,并办理了移交手续。
为了依法、快速、高效地完成此次破产清算工作,清算组制定了方舟公司破产清算工作计划以及对清算组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落实了责任。
(二) 对企业资产接收、清理、评估的情况
2006年2月28日至3月5日,清算组会同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对方舟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了逐项盘点,并登记造册。同时委托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和夹江县土地估价事务所分别对方舟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土地进行了评估。
(三) 企业对外债权的清理
清理出的对外应收债权的账面共计金额为:94861399.03元,其中:应收账款为2834935.80元,预付账款为14962783.62元,其他应收款为77063679.61元。另经查,由于方舟公司财务管理不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金额大、数量多,关联方之间相互占用资金情况严重、混乱,根据破产清算审计报告,其他应收款中,方舟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款达7200万余元。
(四) 破产债权的清理
清理出的一般债务金额为151608822.45元,其中,应收账款15326679.04元,预收账款3597849.24元,其他应付款9207772.59元,应交税金2960.81元,预提费用金额7370453.12元,预计负债92400840.00元,长期应付款23702267.65元。
有财产担保的债务2家,金额为102584205.20元。
(五) 关于对外债权催收情况
由于方舟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缺乏财务监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较为复杂,财务资料不完整,只是对外债权清理工作所依据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均难以保证,而且有很多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清算组委托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催收。
(六) 清算变现情况
清算组积极加强变现工作,与省内国内有关铝业生产企业取得了联系,并广泛宣传,确定重点招商对象,邀请主要债权人、行业监管机关等派员上门宣传,介绍发展公司的资产优势、品牌优势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举行了五次公开拍卖,但终因价格问题流拍,后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并报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以4000万元协议卖给了四川铭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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