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裕丰建陶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例
作者:清算组 时间:2013-01-16 阅读次数:5493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裕丰公司于1999年4月依法成立,由夹江恒丰建陶工业有限公司、香港裕新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金350万元。2000年2月,注册资金增加为590万元,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港合资企业,主要从事中高档墙地砖的生产和销售,现有在册人员257人。
2004年10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被广东警方带走引发企业危机,众多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冻结了公司的主要财产,广大职工堵断公路索要工资,影响社会稳定,公司全面停止生产经营。2005年元月6日,债权人尧池、宋淑琼、翟庆宇等43名职工向乐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裕丰公司破产还债,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受理破产申请,并于元月27日成立了裕丰公司监管组,负责接管并保护公司财产。根据乐山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的破产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04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13199399.03元,负债总额为17066285.37元,所有者权益为-3866.34元,资产负债率为129.30%,以资不抵债。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10日以【2005】乐民破(裁)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宣告裕丰公司破产还债。
一、 裕丰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资产接收、清理、评估的情况
2005年4月1日至10日,清算组对裕丰公司的固定财产、流动资产进行了逐项盘点,登记造册。同时委托乐山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夹江县土地估价事务所分别对于丰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土地(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地)进行了评估,评估的结果是:评估总价值7423725.91元,其中土地价值1375900.00元。另外,该公司的主要资产(含土地)抵押给了中国农业银行夹江县支行。
(二) 破产债权、债务清理的情况
破产债权金额为:277万元,一般债务金额为121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金额为427万元,欠税金25.5万元。鉴于裕丰公司遗留问题较多、欠职工工资为110万元、保证金230万元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职工和社会稳定,清算组会同夹江农行、设信会计事务所、众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留守组的财务人员对裕丰公司所欠的职工债务进行了详细的清理,清理结果与专项审计的结果基本一致。
(三) 资产处置情况
裕丰公司整体资产分别于2005年6月8日和2005年7月8日举行了两次公开拍卖,起拍价分别为600万元、455万元,因无人报名参与竞买而流拍。清算组向有意向性买家询价,他们出价均在400万元以内,由于价格过低清算组研究决定暂时不再进行拍卖并建议对裕丰公司的整体资产先进行租赁。经主要债权人同意并请示人民法院批准后,拟定了招租公告对外招租,有一家企业以50万元的年租金租赁了裕丰公司整体资产。
二、 资产变现情况
经过一年的租赁后,市场有所好转,经过清算组周密策划,制定了拍卖方案,最后拍卖成交价达到了710万元,现在已进入分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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