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涪陵吉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 时间:2019-12-25 阅读次数:1546 次 来自:破产与重组研究中心公众号
重庆市涪陵吉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9日以(2018)渝0102破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重庆市涪陵汉中建筑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涪陵吉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吉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11月6日以(2018)渝0102破8-2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天亿(涪陵)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后因债务人申请重整,涪陵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3日以(2018)渝0102破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重庆市涪陵吉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为确保吉昌公司重整成功,提高债权的清偿比例,选择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以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事宜,说明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信息
吉昌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208560752X,注册资本95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冉文革,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4号附17号。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范围: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除无线电及卫星通讯设备外)、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木材)、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粘合剂、日用陶瓷、五金、水暖器材、电石及铁合金产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禽养殖;蔬菜、果树、药材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负债情况
公司负债包括担保债权、职工债权、普通债权,经管理人审核统计,公司对外债务金额约3412万元,其中担保债权约584万。因破产受理后修建聚鑫楼项目,共益债务包括工程款、电梯款、变压器、职工工资、借款等费用约为1540万。
(三)债务人资产情况
吉昌公司名下登记有出让地使用权(303房地证2006T字第000018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面积1323.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10月12日,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宗地红线内“三通一平 ”。在该块土地上,债务人开发有聚鑫楼综合用房项目,该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坐落于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三机关对面),位于涪陵区主干道上三机关对面的临街整幢商业楼。聚鑫楼建筑面积为5490.99平方米,共计10 层,地下4层,地上6 层。该项目目前已完成主体验收。
管理人聘请重庆铂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聚鑫楼项目完工后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含税金额为3648.32万元,不含税金额为3347.08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聚鑫楼完工后的市场价值明细表 |
|||||||||
单位:元 |
|||||||||
楼层 |
层高(米) |
面积(㎡) |
建筑面积单价(元/㎡) |
市场价值(元) |
备注 |
||||
有产权 |
无产权 |
小 计 |
有产权 |
无产权 |
含税 |
不含税 |
|||
负4层 |
3.9 |
—— |
1,033.86 |
1,03 3.86 |
—— |
1,500 |
1,550,790.00 |
1,42 2,743.12 |
车库 |
负3层 |
3.9 |
856.58 |
—— |
85 6.58 |
2,500 |
—— |
2,141,450.00 |
1,96 4,633.03 |
车库 |
负2层 |
3.9 |
764.37 |
212.76 |
97 7.13 |
2,500 |
1,5 00 |
2,230,065.00 |
2,04 5,931.19 |
车库 |
负1层 |
3.9 |
634.33 |
212.76 |
84 7.09 |
8,500 |
5,1 00 |
6,476,881.00 |
5,94 2,092.66 |
商业 |
1层 |
4.8 |
395.24 |
—— |
39 5.24 |
29,500 |
—— |
11,659,580.00 |
10,6 96,862.39 |
商业 |
2层 |
3.6 |
386.85 |
—— |
38 6.85 |
11,300 |
—— |
4,371,405.00 |
4,01 0,463.30 |
商业 |
3层 |
2.8 |
330.91 |
—— |
33 0.91 |
8,500 |
—— |
2,812,735.00 |
2,58 0,490.83 |
酒店 |
4层 |
2.8 |
275.80 |
—— |
27 5.80 |
7,900 |
—— |
2,178,820.00 |
1,99 8,917.43 |
酒店 |
5层 |
2.8 |
221.69 |
—— |
22 1.69 |
7,900 |
—— |
1,751,351.00 |
1,60 6,744.04 |
酒店 |
6层 |
2.8 |
165.84 |
—— |
16 5.84 |
7,900 |
—— |
1,310,136.00 |
1,20 1,959.63 |
酒店 |
合计 |
4,031.61 |
1,459.38 |
5,49 0.99 |
—— |
—— |
36,483,213.00 |
33,47 0,837.62 |
—— |
|
二、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进行战略投资或单纯财务投资;
(二)系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意向投资人拟成为战略投资人的,应具备与吉昌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具有相近行业经验者);意向投资人拟成为财务投资人的无需遵照此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4)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5)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联合参与投资的,各投资者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4号附16号,重庆天亿(涪陵)律师事务所。
报名截止日:2020年1月3日18时
联系人:黄凤琼,18996908914
(二)选拔阶段
在报名结束后五日内,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出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入围下一步遴选阶段。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进入竞标或遴选程序,但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保证金汇入管理人账户。
(三)尽职调查阶段
初步入围的合格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对吉昌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遴选阶段
管理人在大额债权人的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该阶段的最优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保护债权人最大利益的基础上结合该最优投资人的情况编写重整计划草案。其他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五)确定最终投资人
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前,如有最优投资人以外的主体申请作投资人,其对债权人的利益保障明显更强且经营方案可行的,管理人可在公开征求主要债权人意见和询问法院意见后综合决定更换提交审议的重整计划草案的投资人,同时无息退还前一阶段的最优投资人的保证金。如审议后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则重整计划草案中的投资人是最终的投资人;如未被人民法院批准,则管理人无息退还该投资人的保证金。
四、其它事项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需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重庆市涪陵吉昌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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