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词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清算网 > 清算视点

梁增昌:在深圳破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研讨会上的讲话

作者:梁增昌 时间:2020-07-08 阅读次数:1749 次 来自:中国破产法论坛公众号

在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

暨破产法研究会2020年度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

(2020年6月29日)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与大家相聚一堂,共同见证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的成立。在此,我谨代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对破产法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当选的会长、副会长、理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并致力于破产法研究的各位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刚才,黄亚英同志代表破产法研究会作了很好的发言,对当前建立破产法研究会的意义和作用进行了阐述,并明确了破产法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方向。讲得很好,很到位,我完全赞同。 

成立破产法研究会,是推进我市破产制度改革创新,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意义深远。 

一是有助于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最高最好最优”,这是深圳的气魄,也是深圳的格局。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总体排名连续第二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排名前十。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是全球190个经济体的期末大考成绩单,也是全球的投资风向标,“办理破产”是报告中10项营商环境“一级指标”之一。可以说,设立破产法研究会,推进破产法学研究,对深圳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二是有助于提炼升华破产法治实践经验,特别是破产审判实务经验,更好地服务破产法治实践。深圳破产司法实务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为破产机制的健全完善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如挂牌成立深圳破产法庭;首创破产案件快审模式,受理案件数量约占全国的5%、全省的1/3;出台全国首个《企业重整案件工作指引》;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等等。破产法研究会的成立,有助于及时总结提炼这些鲜活的破产法治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深圳破产实务水平。 

三是有助于推动破产法律制度机制改革。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破产制度,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当前,我们更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改革创新动力。在此背景下,建立破产法研究会,有助于推动破产法律制度机制改革,为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贡献力量。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破产法研究会肩负着重任,也被寄予了厚望。借此机会,对破产法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我提出三点期望: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 深圳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立足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深刻认识破产制度建设和完善对于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意义,全力推动深圳破产法治建设走在前列。 

二是要凝聚破产法学研究人才,打造破产法治人才高地。人才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决定性因素,虽然深圳高校数量较少,学术支撑力量与北京、上海等一些高校较为集中的城市存在差距。但在法治实践方面,深圳积累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先行先试”的丰富法治建设经验,在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实践、法律服务等领域培育了一批专业人才。要不断完善自身制度建设,通过开展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搭建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交流平台,培养更多专业化人才,真正汇聚起深圳“破产人”的智慧;要深入思考如何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港合作中发挥地缘优势和法治人才优势,为“双区驱动”提供相应的法治人才和智力支持;要创造性地开展破产法教育教学工作,使研究会成为高端破产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切实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 

三是要对标“法治城市示范”,创造性地开展破产法学研究。破产法学作为一门新兴法律学科,是一片需要从多方面开拓的广阔领域,也有大量值得研究完善的地方。现行企业破产法实施13年来,为市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暴露出的问题也日益明显,破产制度改革和完善志在必行,修法工作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应该说,成立破产法研究会正当其时。要始终胸怀大局,立足法治实践全局,紧扣“法治城市示范”建设实践,积极参与立法研究,推动破产法学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力争为全国破产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深圳智慧”;要深刻把握深圳实际,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系统地思考在“双区驱动”背景下,探索在立法、法治政府和破产审判创新发展等方面先行示范的方法和路径。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由市法学会组织编辑并报送的学术信息中,被中国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采纳多篇,其中一篇得到中央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有效发挥了法学会团结会员、汇聚智慧、决策参考的作用。希望破产法研究会充分发挥好市法学会的优良传统和平台作用,把学术性和实践性有机结合起来,更加突出研究的实践性,积极推动破解深圳法治实践难题。 

这里我表个态,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将全力支持研究会开展工作。我相信,有深圳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历史积累和政策支持,有在座各位深耕于这个领域的倾情付出、丰厚积淀和创新作为,破产法研究会定能找准定位、渐臻完善、大有所为! 

谢谢大家!

 

< 上一页1下一页 >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

免责声明:本网站旨在分享破产与重组行业相关资讯及业内专家、学者、律师的精彩论文和观点,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如需要转载网站原创文章,请提前联系本网站及作者本人取得授权,并注明转自"中国清算网"。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将立即删除。通讯邮箱:343345761@qq.com,电话:15628863727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 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26899号-5    
电话:010-8529529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1号2层209      E_mail:admin@yunqings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