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破产法实务公众号公众号 时间:2021-12-01 阅读次数:1078 次 来自:破产法实务公众号公众号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1日裁定受理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国际”)重整案件,并指定管理人。
由于新天国际重整事关广大债权人重大利益,为最大可能促成新天国际重整成功,现管理人以公开的方式再次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新天国际成立于1998年5月29日,登记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285813316,注册资本37947.7948万元人民币。
(二)业务构成
新天国际是一家集旅游、文化、房地产、能源、贸易、农业、海外合作等多元业务于一体的企业集团,对外长期股权投资12家境内企业和3家境外企业。其中,新天国际持有38,558,663股的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证券代码:300859);新天国际持有49%股权的上海新天舜华有限公司系位于上海黄浦江畔著名高档酒店——上海凯宾斯基酒店的产权单位。另外,3家境外企业分布在古巴、墨西哥,长期从事对外农业援助、旅游文化交流等项目。(注: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海外资产不在本次重整资产范围内,重整资产范围详见下文)
二、重整范围
新天国际股权项下资产包括位于境内的实物资产、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等。具体详见附件《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范围的说明》,最终的重整范围以管理人与最终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对不包含在重整范围内的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管理人处置资产或者主张权利的,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3.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新天国际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等。
四、招募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重整,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如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须符合招募条件,且投资人须为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如设立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未符合招募条件,则须由投资人对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参加招募的方式
1.招募时间
截止时间:本次招募于2021年12月9日17:00截止。
参加本次招募的投资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本招募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主体资料、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
文件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7楼,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700111375。
2.投资保证金
在本次招募截止时间前,重整投资人应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继续参与新天国际重整投资。
3.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3.1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料。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和资质材料(如有)。
3.2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职工安置方案、经营方案等。其中,重整投资金额不得低于重整范围资产清算价值,否则视为无效方案。
3.3保密承诺函。重整投资人如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应提交保密承诺函。
4.遴选
如有多名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如仅1名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不再开展遴选。
5.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其投资保证金(不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且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等额应付投资款,在根据投资协议应支付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最后一期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在上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抵扣。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时间或金额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确定。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重整范围的说明
第一部分 重整范围
本部分所列的重整范围为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必须包括的重整资产,包括新天国际名下境内实物资产和部分对外长期股权投资。
一、实物资产
重整资产范围内的实物资产包含:房产11处,建筑面积合计11,641.08㎡;土地使用权共2处,合计面积206,219㎡;车辆8辆;以及少量办公设备。
1、房产


2、土地使用权

3、车辆
新天国际名下有车辆8辆,车牌号具体为:新A6W972、新A9W086、新A6DK15、新A6W895、新A3GD19、新A560J0、新A6D812、新A93340。
4、办公设备若干(清单详见评估报告)
风险提示:实物可能与评估报告清单存在差异,相关差异风险需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对外长期股权投资
重整资产范围内的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共7家,包含3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第二部分 可单独报价的资产范围
鉴于新疆天山天池富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巨额对外负债,新疆太阳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林地等存在权属争议问题,上述负债及权属争议风险问题将极大地影响三家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故未将该三家公司纳入“第一部分重整范围”内。
如意向投资人有意愿将上述三家公司共同或部分纳入重整范围,可以对上述三家公司共同或部分的重整报价和方案,作为单独报价和方案。管理人根据投资人报价和方案,结合上述资产实际情况,并报法院审查,综合确定是否纳入本次重整范围。上述资产最终是否纳入本次重整范围,不影响重整投资人对“第一部分重整范围”的重整报价和方案。
上述三家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第三部分 明确不包含在本次重整范围内的资产
新天国际股权项下其他资产均不在重整范围之内,主要包含:① 新天国际持有的货币、存款、债权(应收款)等;② 新天国际持有的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38559663股股份;③ 新天国际持有新疆中新资源有限公司50%股权;④ 新天国际持有的3家境外企业股权,包含2家注册于古巴的企业、1家注册于墨西哥的企业;⑤ 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二区及南部勘查区探矿权、大南湖东七B区块探矿权;等。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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