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封信托清算难背后:地方国企腾挪资产剥离债务
作者:幕何方 时间:2012-12-18 阅读次数:8925 次 来自:每日经济新闻
对于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初衷,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的“开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00]18号)”中有明确表述,“为切实做好开封信托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有关法律关系,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托管开封信托撤销后的所有资产(包括控股及参股资产)及债权债务。”
2000年7月7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发出正式文件 (汴政文[2000]126号),授权开封市财政局作为投资机构,设立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文件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对开封信托的债权债务、有效资产和所属企业及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实施托管、重组、转让、租赁;在市财政部门的监督下,使用中央专项借款,负责个人债务的清偿兑付;按照市政府要求清偿单位公存及其他法人债务……
事实上,作为投资机构的开封市财政局,并未对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出资,部分现金出资乃是由开封信托代为完成。
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的一份“特种转账传票”显示,2000年7月18日,开封信托向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转款逾1457万元,转账原因一栏则为 “代市财政局转入资本金”。
由此,可以看出,“汴政文[2000]126号文件”宣告开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准备接收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的债权、债务。同一天印发的“汴政文[2000]127号文件”,就宣告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成立。
作为出资单位的开封市财政局,对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开封信托投资公司两者的关系,显得讳莫如深。“这个我来的时间比较晚,具体情况也不清楚。”开封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谷艳波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政府文件被指涉嫌剥离债务
对外界而言,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开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开封信托有何渊源。即便是开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层,也矢口否认其与开封信托有任何联系。“这两家公司没有任何联系。”该公司副总经理王磊表示。
事实上,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愈低调,其接收开封信托资产的事,被开封信托债权人知晓的可能性就愈小。
“作为开封信托的债权人,我们一直认为其正在清算,并不知道资产已经被转移到了开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封信托清算组与我们接触的时候,从未提及此事。”赵振凯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其实,开封市政府126号文件(汴政文[2000]126号)中,对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界定时,亦有“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债权债务、有效资产和所属企业及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实施托管、重组、转让、租赁;按照市政府要求清偿单位公存及其他法人债务”等内容。
然而,在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第3年,开封市人民政府再次颁布了 “关于确认开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汴政[2003]2号)”的文件。此文件被疑将开封信托的债务与资产进行分离。
该份文件称,“开封信托在撤销清算期间,由开封信托清算组行使管理权和法定代表人职权,负责开封信托的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项工作。”
同时,上述文件对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重新作出规定:承接中央专项借款并负责发放和回收;依法保全和收购各类资产;对优良资产的变现采取置换、重组、转让、租赁、债转股等。
记者获得的开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变更后的工商登记材料中,已不见开封信托的相关信息。
2004年3月9日,开封市政府再次出台文号为“汴政[2004]17号”文件,对开封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扩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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