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
作者: 时间:2014-02-07 阅读次数:2770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1、债务人构成违约
债务人提起破产申请之后,又决定拒绝履行相关合同的,构成合同违约,且该违约将被视为发生在破产申请之前。因此,该合同的相对方可以针对破产财团提出普通债权请求,属于担保优先权的债权。
2、债务人为不动产出租人,拒绝合同的法律后果
破产法典规定,不动产出租人有权拒绝租约,但是该拒绝是受到限制的,除非承租人自愿搬离,出租人不得收回该房产。
因此,在出租人申请破产并拒绝继续履行该租约的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两种选择:其一,承租人可以对方拒绝为由终止租约,搬出房产,并向破产财团主张因自己遭受损失而享有的债权(无担保债权);其二,承租人可以按照合同条款或者有关续租或延长租期的条款继续租赁该房产,但必须继续支付房租给破产托管人,同时也不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修理、维护等合同义务。
3、债务人为知识产权出让方,拒绝合同的法律后果
对于此类案件,在不同的时期存在不同的做法。1988年11月3日之前的做法:拒绝可以免除破产财团破产申请后继续履行其出让的义务,同时也撤销破产申请前的转让,1988年11月3日,由于《美国联邦破产法》第365条的(n)款新增加了保护技术受让人的规定,因此在技术出让人破产申请后拒绝合同时为受让人提供了两种选择:其一,技术的受让人可以终止许可协议并就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害针对破产财团主张债权;其二,继续使用被许可方的技术直至合同规定的期限并按照合同继续向出让人支付相应费用,但不可以要求出让方承担技术培训、更新改良技术的出让等义务。
4、拒绝合同可否作为一种撤销权来行使
美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曾有此类案例,法院推论认为在涉及不动产租约拒绝效力的某些场合下,拒绝可以被作为一种撤销权,使得债务人根据合同转让的资产重新收归破产财团所有。但是有学者认为拒绝不应该作为一种撤销权,拒绝并不排除另一方当事人在该财产中的权利,甚至也不排除被拒绝的租约或者合同本身。
5、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在合同被拒绝时的效力
(1)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在合同被拒绝时的效力
TransAmerican Natural Gas Corp. 案的看法:如果待履行合同被拒绝,那么其中的违约金条款也就同时被拒绝了,强制执行被正当拒绝的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实际上就等于强行执行该待履行合同。因此法院不批准在该合同被拒绝的情况下适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
有学者认为,即使违约金条款所属的待履行合同被拒绝,只要该条款根据州法是有效的和可被强制执行的,那么它的效力就应该在破产中得到认可。
(2)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在合同被拒绝时的效力
Rovine案的看法,待履行合同必须被完全拒绝或完全承担。拒绝的效力就是免除债务人及其财团根据合同应承担的义务。在本案中,禁止竞争的条款就是该经销许可协议的一部分,既然许可协议被被告作为一个待履行合同拒绝,则竞业禁止条款也必须被视为已被拒绝。
有学者认为,如果认为经销权许可人执行竞业禁止条款的权利属于破产法上的债权,则通过破产免责制度,债务人可以从该债权中摆脱出来,不再受该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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