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剑:中央不救助,地方政府会破产吗?
作者:苏剑 时间:2014-10-11 阅读次数:5168 次 来自:腾讯财经
[摘要]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不救助原则要想真正得到实施,地方政府就必须可以破产,也就是需要引入地方政府破产机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破产机制,中央政府就无法不救助。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范化、科学化,一定程度上防范系统性风险。但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不救助原则缺乏实践的基础,要想真正实施“不救助原则”,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后续改革。
1、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不是一个政治实体,只是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中央政府对其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也就应对其行为负责。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不救助原则要想真正得到实施,地方政府就必须可以破产,也就是需要引入地方政府破产机制。
2、我国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其他方面的决策往往需要地方政府配合,这就导致了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地方政府出现债务危机,中央政府就没有理由不救助。
3、地方政府在举债过程中,更多的是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及评判权依然归中央政府。本着责权对等的原则,中央政府如果想实施“不救助原则”,就不要干预地方政府举债,要让他负全责,就给他全权;而要让地方政府有全权、负全责,地方人大就得拥有约束地方政府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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