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佳和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提交开户信息和收款收据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09-08-17 阅读次数:3377 次 来自:中国清算网
烟台佳和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提交开户信息和收款收据的通知
烟台佳和电子有限公司债权人:
烟台佳和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下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会上通过了佳和电子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待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将通过银行将款项打至各债权人银行账户,请各债权人将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连同开户信息,发至管理人。
管理人地址:烟台市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2809室,
联系人:张会计、王律师,
联系电话:0535?6709857,传真号:0535?6603303。
需要递交的开户信息包括:开户名(需与债权申报时一致),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债权人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于没有公章,需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发至管理人。
烟台佳和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O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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