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海航:第三轮国企产权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作者:郑海航 时间:2013-01-04 阅读次数:8148 次 来自:中国经营报
整体上市的关键是能否取消和怎样取消作为“存续企业”的集团母公司。
要取消国有独资公司,首先必须再次解放思想,实现十六大决议提出的“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改革精神。对于国有经济是巩固社会主义(共产党执政)经济基础的说法,我们的回答是必须是机制已经转换、有活力、有竞争力的国有经济才能成为这一经济基础,显然国有控股比国有独资更好。
要取消国有独资的集团母公司,还必须像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调研时所讲的“要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我认为至少有四大藩篱,藩篱之一是央企领导的级别、地位和权利问题。目前企业级别“名亡实存”,而各家央企领导也十分看重级别,现在64家归国资委管的央企老总甚至还在抱怨攀比另外53家归中央组织部管的企业,如果轻易取消,岂无阻力?藩篱之二是垄断企业的垄断利益。藩篱之三是中央国资委所属和地方国资委所属企业之间的条块分割、地方保护。藩篱之四则是央企子孙公司内部职工对央企的迷恋和依赖,有观念问题也有需要照顾的实际利益问题。
如何取消和消化这些国有独资的集团母公司呢?总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存续母公司的未上市资产一分为二,大部分上市,少部分非国有化。即大部分资产重组后由上市子公司收购,母公司的大部分干部进入子公司,母子公司合二为一,上市公司的国有资本由国资委持股、监管、分红、投资,使国资委成为名符其实的国有股东(代表)。
母公司的资产中肯定会有一批不适合上市的资产和不良资产,必须继续采用1998年时所执行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双重置换、转变身份、减员增效,MBO和经营者持股、鼓励创业再就业、鼓励民营企业并购等一整套解困搞活的办法,改制为非国有中小企业。
要改革就要支付改革成本。鉴于现在和20年前相比,贫富差距更大,社会矛盾更多,中老年和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更弱,所以,我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由企业、政府、社会三方共同筹备一笔足额的改革基金,用于转制职工的经济补偿和创业基金;
二是对剥离出来的国有资产连同职工划转到新成立的私营、合伙制企业,一时无钱购买的,可以借鉴“债转股”的经验,实行“股转债”,有偿转让,陆续还债;
三是将母公司的一部分资产拍卖,用于员工的社会保障基金。
取消上市公司的国有独资母公司,应先易后难分阶段进行。现在已经被称为整体上市(实际是80%资产、收入已经上市)的央企已有43家,其中有17家央企资产、权益、收入、利润四项指标都超过80%进入了上市公司,这17家央企可以放在改革的第一阶段。
鉴于历史形成的有的一个央企有多个上市公司,甚至多达十几家上市公司,且规模又小的情况,应该进行整合,可以重组为1~3个上市公司。
整合重组时,应打破央企和地方国企的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打破国有和非国有的壁垒,促进上市公司内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有利于企业之间进行产业链竞争,有利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转型和升级。
有人担心,现在经济低迷,企业效益不好,像钢铁行业全行业亏损,很难进行产权改革,我认为这恰恰给产权改革提供了机会和理由,正好可以把产权改革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结合进行,把收缩国有战线和降低产能过剩、进行产业升级结合进行。这一点英国钢铁公司的经验很值得借鉴。
知易行难,如果2013年开始进行新一轮国企产权改革试点的话,我认为至少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才能完成。但是我们应该有百倍的勇气和智慧迎接这新一轮国企产权改革的挑战。
本文为作者在首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年会上的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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