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词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清算网 > 学术研究 > 破产清算

浅议企业清算会计与企业所得税业务处理

作者: 时间:2016-03-11 阅读次数:7508 次 来自:中税协

    二、清算会计的科目设置

  在企业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应当接管属于清算企业的财产,并对清算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清算、变卖和分配财产等)如实记录。为此,企业清算会计核算就需要在传统财务会计有关账户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减少或者合并某些账户。

  (一)增设清算损益类账户

  清算损益类账户主要用来核算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和转让土地取得的净收益等,包括“清算费用”“土地转让收益”“清算损益”3个账户。“清算费用”账户,用来核算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发生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土地转让收益”账户,用来核算被清算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等。企业发生的与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成本、税费,也在本科目核算。“清算损益”账户,用来核算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处置资产、偿还债务发生的损益。

  (二)取消相关账户

  传统企业财务会计账户中的“所有者权益”账户在企业清算后取消,不再予以保留,其余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坏账准备”等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清算损益”账户。

  (三)合并相关账户

  所有有调整项的账户都要和其被调整账户合并,按照所反映内容净值核算,如“固定资产”账户与“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合并为“固定资产”。同时,性质相近的账户也要合并,如“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短期投资”等账户合并为“投资”账户。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让您获取清算行业重磅新闻、学术观点——中国清算网公众号(qdhx123)!

免责声明:本网站旨在分享破产与重组行业相关资讯及业内专家、学者、律师的精彩论文和观点,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如需要转载网站原创文章,请提前联系本网站及作者本人取得授权,并注明转自"中国清算网"。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将立即删除。通讯邮箱:343345761@qq.com,电话:15628863727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版权所有 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3026899号-5    
电话:010-8529529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1号2层209      E_mail:admin@yunqingsuan.com